GB/T 31596的本部分界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对参保人管理、医疗保险对医药服务的管理、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组织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领域管理、服务、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
GB/T 31596的本部分界定了工伤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工伤保险领域管理、服务、学术研究和国际交流。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信息标志的材料性能、结构设计、电气装置等方面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置在室内和室外的各种类型的公共信息标志(包括发光标志、非发光标志、固定标志和可移动标志等)的设计和制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标志。
GB/T 30523的本部分界定了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及其要素的构成,规定了在安全信息识别系统中用于表示事故预防、消防设施、风险警示以及应急疏散等信息的安全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存在潜在人身安全风险的公共场所或工作区域。
本部分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内河航运、海运以及空运中使用的交通信号。
GB/T 31523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和工作区域设置安全信息识别系统时遵循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以及各类安全信息识别系统要素的选用原则、设计、制作和设置要求。
注:GB/T 31523.1中界定了安全信息识别系统及其主要系统要素。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和工作区域中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规划、设置,也适用于安全信息识别系统的安装、维护。
本部分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内河航运、海运以及空运中使用的交通信号的设置。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符号、标志及标志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电池更换站以及具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停车场、交通场站和邻近的道路等公共场所。具体适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导向标志、信息版、示意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设施与服务的基本要求,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经注册设立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
本标准界定了城市的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导向系统)的构成,确定了各导向要素在导向系统中的总体设置原则与要求,规定了各子导向系统中导向要素的设置范围、设置位置、设置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的旅游导向系统的规划与设置。省、市、县、乡、镇等区域的旅游导向系统的规划与设置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导向系统)构成及各子系统的设置原则,并针对导向系统中各类导向要素给出了具体设计要求,明确了周边导入系统、游览导向系统、导出系统等三个子系统的关键节点及各关键节点处需设置的导向要素的类型、提供的信息及设置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平台常用的基本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科技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