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图形符号的分类、标准化程序、表示规则、设计要求和注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文件、设备和标志等领域的图形符号设计,尤其是标准图形符号的设计。
GB/T 16901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的基本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技术文件上使用的图形符号。
GB/T 16902的本部分规定了用箭头表示运动、速度、力、功能或尺寸的基本原则。本部分确定的箭头用于设备用图形符号或图形符号要素。 本部分适用于创建新的原形符号或修改现行的图形符号。
GB/T 16903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 本部分不适用于安全标志和道路交通标志的设计。
GB/T 16903的本部分规定了: ——图形符号标准化过程中收集所需信息时,遵循的步骤; ——测试最易理解的图形符号方案时,使用的方法; ——测试图形符号方案传递预期信息的准确度时,使用的方法。 编制本部分目的是确保图形符号和图形标志易于理解,但是并无相应手段用于确保按本部分设计的图形符号或标志所传递的禁止或警告信息能够被人们遵守。 注: 只有持有正确的态度和动机,标志传递的信息才能被遵守。图形标志不能替代监督、物理障碍、教育和其他保障安全的手段。
GB/T 10001 的本部分规定了供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使用的无障碍设施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以下简称图形符号)。 本部分适用于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银行、邮局、学校、公园、各类场馆等公共场所,也适用于运输工具和其他服务设施,具体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平面示意图、信息板、街区导向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本部分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中尺寸大于10 mm×10 mm的图形标志。
GB/T 1627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设备的通用图形符号。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设备的调整件、操作件和仪表显示器及各种连接插口。
GB/T 15565的本部分界定了图形符号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图形符号及相关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三类图形符号的设计程序: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安全标志和产品安全标签用图形符号; ——设备和产品用图形符号。 上述图形符号有可能用在消费者使用的文档中。 本标准适用于上述与消费者相关图形符号的设计,但不适用于道路交通标志和技术产品文件用图形符号。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信用领域中基本概念的术语及其简明定义,并确立了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 本标准涉及信用基础、信用形式、征信、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其他信用服务以及信用监管等方面的基本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信用服务、管理、科研、教学和出版等工作,其他涉及信用工作的相关领域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