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以下简称国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增强塑料或铝合金制作的、用于悬挂的国徽。以印刷等工艺制作的其他材质的平面国徽图案亦应参照本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以下简称区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增强塑料或铝合金制作的区徽。以印刷等工艺制作的其他材质的平面区徽图案亦应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以下简称区徽)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增强塑料或铝合金制作的区徽。以印刷等工艺制作的其他材质的平面区徽图案亦应参照本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设置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通用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购物场所、医疗场所及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中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计及设置。 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子显示导向系统的设计及设置。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铁路旅客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铁路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铁路旅客车站(以下简称铁路车站)内旅客导向系统的设置。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交通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公交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出租汽车等公交车站导向系统的设置。 注: 本部分中的城市轨道交通包含城市内的地铁、轻轨等,不包含有轨电车。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购物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购物场所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超市、百货店、摊位式市场和购物中心等购物场所设置的导向系统,也适用于附属于其他零售业态(如百货店)或商业模式(如宾馆)的超市购物区。其他购物场所宜参照执行。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医疗场所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其他医疗场所(如急救中心、卫生所、体检中心等)的导向系统和医护人员专用导向系统的设置宜参考本部分。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运动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运动场所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以应用在体育场馆为主的运动场所导向系统的设置。
GB/T 15566的本部分规定了宾馆和饭店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宾馆饭店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含有住宿设施的各类宾馆、饭店以及培训中心、度假村、招待所、旅社(以下统称宾馆饭店)的导向系统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