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照明场所的照明测量仪器、测量方法和测量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照明的测量、道路、广场、室外作业区等室外照明场所的测量和建筑夜景照明的测量。
本标准规定了能为多数人群所接受的室内热环境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海拔3 000m以下的室内停留15 min以上的健康成年人。
本标准规定了直接测量法常用人体测量仪器的结构、测量范围、技术要求、检定规程以及包装与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人体测高仪、直角规、弯脚规、三脚平行规的设计和研制。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测量数据库和相关报告的一般要求,它们包含了与GB/T 5703一致的测量项目。 本标准提供了诸如用户总体特征、抽样方法、测量项目和统计方法等必要信息,以便能够在不同人群组之间进行比对。本标准定义的人群组是可以保持GB/T 5703中规定姿势的人群。
GB/T 22188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控制中心设计以及控制中心扩建、改造和技术升级的人类工效学原则、建议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控制中心,主要包括用于过程工业、运输和物流控制系统的控制中心以及用于人员部署服务的控制中心。 虽然本部分主要适用于非移动式控制中心,但其中规定的许多原则同样适用于移动式控制中心,例如船舶上的和飞机上的控制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视觉环境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阅读、书写或类似活动为主要作业的室内工作场所的视觉环境评价。
本标准给出了可用于设计和评估的以人为中心的可用性方法,并详细阐述了每种可用性方法应用时的优点、不足以及与应用相关的其他因素。 本标准阐明了生命周期阶段及个别项目的特征对可用性方法选择的影响,并提供了具体情景中可用性方法应用的实例。 由于本标准的主要用户是项目管理人员,因此,本标准仅以必要的深度阐述技术层面的人类工效学问题,以便管理人员能从整体上理解其在设计过程中的相关性和重要性。
GB/T 1251的本部分提出了在信号接受区内险情视觉信号的感知准则,规定了险情视觉信号的安全与人类工效学要求、相应的物理测量以及主观视觉检验的方法,提供了信号设计指南,以便使信号可以被清楚地感觉,并与GB/T 15706.2-1995中5.3所述的相关内容有所区别。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类型的险情指示器: --以文字或图形呈现信息的; --以数据显示单元传递信息的。 本部分不适用于特定法规(例如公共灾害和公共交通等)所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