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地表蒸散发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日/月/年全球尺度和区域尺度地表蒸散发遥感产品的真实性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叶面积指数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叶面积指数遥感产品的真实性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植被指数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大气层底植被指数遥感产品的真实性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水分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全球和区域尺度土壤水分遥感产品的真实性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的基本要求和元数据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表面模型的生产、建库、分发及应用,其他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陆地定量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的直接检验通用方法、间接检验通用方法以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定量遥感产品的真实性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波长在可见光到短波红外范围(380 nm~2 500 nm)的星载成像光学遥感器的在轨成像辐射性能评价对象、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搭载在卫星平台上,采用线阵列探测器扫描成像的被动光学遥感器在轨运行过程中进行的辐射性能评价。其他类型星载被动光学遥感器的在轨外场辐射性能评价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地形图标准分幅的遥感影像产品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产品构成及文件格式、命名规则、产品规格、技术要求、产品检查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按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1∶100 000、1∶250 000、1∶500 000、1∶1 000 000地形图标准分幅的遥感影像产品的研制和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的检验对象、参考对象、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和检验方法,给出了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的普适性(一般性)规范和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遥感产品的普适性真实性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被动光学遥感载荷性能外场测试的空间几何性能、辐射性能、光谱性能评价指标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波段介于0.30 μm~15 μm光学遥感波谱范围内,航空或航天平台搭载的被动式遥感载荷在运行过程中进行的外场性能检测。注: 外场测试评价指标名称中英文对照参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