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0.38 μm~15 μm谱段光学遥感辐射传输过程中涉及的通用术语、电磁辐射与地面相互作用术语及电磁辐射与大气相互作用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光学遥感及其应用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高光谱成像数据预处理产品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分级原则、级别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波长范围在400 nm~2 500 nm的星载高光谱成像仪所获取的成像光谱数据的预处理产品分级,机载高光谱成像数据预处理产品分级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质量评价的激光雷达点云密度、高程精度、平面精度等指标及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载单回波、多回波激光雷达点云数据的质量评价,星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的质量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测绘的总体要求以及控制测量、现状调查、现状测绘、三维建模、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测绘的技术设计、作业实施及质量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测绘的总体要求以及基础控制测量、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专项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管理与应用、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测绘的技术设计、作业实施及质量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1∶25 000、1∶50 000光学遥感测绘卫星影像产品的描述、构成及文件要求、模式、要求、检验、包装和保密。本标准适用于1∶25 000、1∶50 000光学遥感测绘卫星影像产品的生产、质量检验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遥感测绘卫星影像产品及提供信息服务所需要的元数据基本要求、信息内容和数据字典。
本标准适用于光学遥感测绘卫星影像产品的生产、建库、更新、分发服务和应用等。
GB/T 35653的本部分依据属性特征、传感器类型和空间特性对影像和规则格网专题数据进行分类,为每类数据必要的组成要素定义与编码无关的内容模型,并定义逻辑数据结构及基于该结构对内容要素进行编码的规则。内容与特定编码格式的绑定将在本部分后续的部分中定义。本部分不涉及激光雷达(LiDAR)和声纳(SONAR)数据以及无地理参照的格网数据。有关内容组成要素的逻辑数据结构和编码规则将在本部分后续的部分中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星载大视场多光谱相机的测试环境、测试设备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视场角10°~120°、工作波段在380 nm~1 100 nm之间、波段数量3~10个、通过焦平面拼接实现的星载大视场多光谱相机的实验室性能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卫星遥感影像陆地植被指数产品的级别划分、生产流程和质量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光学卫星遥感影像陆地植被指数产品的生产、质量评价和数据交换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