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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生产中控制测量的通则、准备工作、像控点布设、像控点测量、控制成果记录与标记、质量控制、成果整理与汇交,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方法生产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 000、1∶2 000、1∶5 000、1∶10 000、1∶25 000、1∶50 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表面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控制测量阶段的生产作业。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遥感测绘飞行管理信息的内容和传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无人机遥感系统的飞行状态监管。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机遥感系统(空机质量小于或等于116 kg,起飞全重小于或等于150 kg)的资源注册、遥感测绘任务注册和飞行计划注册的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机遥感测绘的注册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近景摄影测量的精度、物方控制、近景影像的获取、数据处理与精度检验和成果资料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近景摄影测量技术在建(构)筑物测量、文化遗产保护、工业测量、生物医学等方面的应用,其他领域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模拟法和解析法近景摄影测量的精度要求、成果规格,及图像数据获取和处理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近景摄影测量技术在建筑物、构筑物形态测量中的应用。其他领域也可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