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潜水电泵性能试验和验收(或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潜水电泵(以下简称“电泵”),包括各类潜水电动机和潜水泵的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井用潜水泵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连接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泵装置的成套范围和资料等。
本标准适用于与井用潜水电动机连成一体潜入水中提取清水的井用潜水泵(以下简称泵)。
本标准规定了井用潜水三相、单相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与井用潜水泵连成一体,潜入水中立式运行的充水式、充油式、干式和屏蔽式等结构型式的电动机。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干燥系统的流程作业、粮食干燥机作业、热风炉、仓储设备、输送设备、清理设备、除尘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干燥机、热风炉、仓储设备、输送设备、清理设备、除尘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的安全操作。
本标准规定了横流粮食干燥机单位耗热量与处理量的折算条件、折算方法、折算系数表和折算系数的确定。[JP]
本标准规定的折算系数适用于玉米、水稻和小麦的干燥折算。
本标准规定了施水播种机械的作业条件、作业准备、作业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走式节水灌溉机的施水播种作业。
本标准规定了种子清选机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和试验前准备、性能试验、生产试验和试验报告。
GB 10395的本部分与GB 10395.1共同使用,本部分规定了农业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动力驱动式土壤耕作机械的结构安全要求和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应提供的安全操作(包括遗留风险)信息的类型。
本部分涉及的重大危险(在附录A中列出),危险状态和事件与制造厂可预见条件下使用驱动式耕作机械相关(见第4章)。
本部分不适用于:
——挖坑机械;
——安装有可伸缩装置,能连续在作物之间作业的机械。
本部分不包括环境危险和电磁兼容,也不包括与动力传动运动部件和专业人员维护保养机械的相关危险,但防护装置和屏障强度要求除外。
注1: 本部分不涉及对道路交通管理相关的危险规定要求。
注2: 在悬挂、半悬挂和牵引式机械时,没有把振动作为重大危险。
本部分不适用于本部分颁布以前生产的驱动式耕作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