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皮肤消毒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和说明书以及使用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消毒的消毒剂,不适用于手消毒剂。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普通物体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说明书和标签及使用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的各类消毒剂。
本标准规定了疫源地消毒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常用的消毒剂、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人类传染病的疫源地消毒或对已知有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消毒的消毒剂。
本标准规定了黏膜消毒剂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和说明书以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前后用于黏膜消毒的消毒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黏膜抗抑菌产品和非医疗使用的黏膜消毒的消毒剂。
本标准规定了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装置的命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范围、标签、标识、包装、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灭菌的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的臭氧发生器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与贮存、标签与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物理方式制取臭氧并用于消毒的臭氧发生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方式制取臭氧的臭氧发生器。
本标准规定了次氯酸钠发生器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与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进行预防性消毒、传染病污染的消毒,使用范围限定于一般环境表面消毒、饮食器具消毒、果蔬消毒、白色织物消毒、生活饮用水消毒、传染病污染物品消毒。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金属器具消毒操作。
本标准规定了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以下称生成器)和酸性氧化电位水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与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发生型生成器及其生成的酸性氧化电位水。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无隔膜式电解槽的生成器和饮用型弱碱性还原电位水生成器及其产生的酸性电解水和弱碱性还原电位水。
本标准规定了紫外线空气消毒器的规格和分类、名称与型号、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与贮存、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紫外线中心波长为253.7 nm的紫外线杀菌灯、过滤器和风机为元器件的紫外线空气消毒器。
本标准规定了酚类消毒剂的原料、产品质量、应用范围、使用方式、检验方法、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说明书以及注意事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苯酚、甲酚、对氯间二甲苯酚、三氯羟基二苯醚等酚类化合物为主要原料,采用适当表面活性剂、乙醇或异丙醇为增溶剂,以乙醇或异丙醇(或)水作为溶剂、不添加其他具有杀菌成分的消毒剂。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单方或复方酚类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