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铅冶炼防尘防毒的技术要求、措施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铅(包括再生铅)冶炼设计、生产、管理及铅冶炼企业防尘防毒的设计和施工。
本标准规定了防尘防毒的基本术语和相关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防尘防毒的工程设计、管理、研究与教学等相关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对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性能及合理性评价的程序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对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性能及合理性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生产防尘防毒的设计要求、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铝电解厂的设计、铝电解生产的防尘防毒技术措施和管理。
GB/T 25915的本部分规定了对洁净室或洁净区进行定期检测的要求,以证明其持续符合GB/T 25915.1 中规定的空气悬浮粒子浓度等级。
这些要求包括GB/T 25915.1说明的洁净室或洁净区的分级检测。此外,还规定了按本部分要求实施的其他检测项目。可按用户要求实施的可选检测项目,本部分也做了说明。
本部分还规定了对洁净室或洁净区(以下简称“设施”)进行监测的要求,以提供其持续符合GB/T 25915.1 中规定的空气悬浮粒子浓度等级的证据。
GB/T 2591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建造、安装、检测和批准隔离装置的最低要求,这些要求有别于GB/T 25915.4和GB/T 25915.5对洁净室的规定。
本部分的应用,考虑有下述限定条件:
——需方与供方商定的用户要求;
——本部分未说明的具体应用要求;
——本部分未规定隔离装置内将要进行的具体工艺;
——本部分并未特别关注消防、安全等强制性规定,这些问题应遵守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法规。
〖HT5H〗〖STFZ〗1〓范围〖ST〗〖HJ〗[HJ*5/9]
GB/T 25915的本部分依据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空气中具体化学物质(种、组、类)的浓度,对空气分子污染(AMC)进行分级。同时,本部分在分级技术要求中,给出了包括检测方法、分析方法和时间加权系数的规程。
本部分目前只考虑洁净室运行工况下100 g/m3~10-12 g/m3的AMC浓度。
本部分不涉及那些虽有空气分子物质存在、但不认为对产品或工艺有风险的行业、工艺和生产。
本部分无意探讨空气分子污染物的特性。
本部分不包含对表面分子污染的分级。
B/T 25915的本部分划分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等级仅依据其内的空气悬浮粒子浓度,该浓度系指粒径大于或等于阈值(低限)粒径的粒子总数,规定的阈值(低限)粒径为0.1 μm~5 μm。
本部分未设立0.1 μm~5 μm规定粒径以外粒子总数的洁净度等级。但可以用U描述符和M描述符,分别表述超微粒子(<0.1 μm)和大粒子(>5 μm)的总数。
本部分不能用于描述空气悬浮粒子的物理、化学、放射性或存活特性。
注: 大于或等于某粒径的粒子浓度实际分布一般难以预测,且通常是随时间变化的。
GB/T 25915的本部分规定了洁净室和洁净区空气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的检测方法,以及洁净室和洁净区性能的检测方法。性能检测针对是空态、静态和动态3种可能的占用状态下的单向流和非单向流型式洁净室和洁净区。本文件推荐了测定性能参数用检测仪器和检测规程。某些检测方法受限于洁净室或洁净区的类型,为此,本文件推荐了若干替代方法。为了满足不同用户的要求,对于某些检测项目,本文件推荐了几种不同的方法和仪器。若需方与供方协商同意,也可以使用本部分未介绍的其他替代方法。替代方法未必给出相同的测量结果。
本部分不适用于测量洁净室或隔离装置内的产品或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