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对足部防护鞋(靴)材料中可能存在的限量物质进行了分类,对材料安全性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足部防护鞋(靴)用的皮革类材料、合成材料、天然材料及其他非金属材料的选择。
本标准不适用于足部防护鞋(靴)中金属材料的选择。
本标准规定了足部防护鞋(靴)安全性要求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级、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判定规则和检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保护穿着者足腿部免遭作业区域危害的足部防护鞋(靴)。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电子和电器元件的足部防护鞋(靴),不包含足部防护鞋(靴)防护性能测试和金属部件的化学分析。
GB 30865的本部分规定了金属链甲手套和护臂的式样、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标识和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为使用手持刀具作业而穿戴的金属链甲手套和金属或塑料护臂。
本部分不适用于接触高速转动刀具、冲压作业、搅拌作业、带电作业等场所的防护手套。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坠落防护挂点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高处坠落的挂点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体育及消防用挂点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激光防护镜的要求、试验方法、产品信息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意外激光辐射(激光辐射波长在180 nm~1 000 μm范围内)的眼护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
——直接观察激光光束的眼护具;
——作为观察窗用于激光设备上的激光防护产品,如激光防护屏(参见GB/T 18151);
——光学设备(如显微镜)中的激光防护滤光片。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的分类、标记、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颗粒物和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气的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燃烧、爆炸、缺氧环境及逃生用呼吸器。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帽的选择、安全帽的使用及维护和安全帽的判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用安全帽。
本标准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摩托车驾驶等用途的头部防护装备的选择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基本要求、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原则和方法、配备程序、分类、分级及适用范围、配备要求、管理与培训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配备、使用、维护及报废的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颗粒物化学防护服的分级、基本性能要求、测试方法以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作业场所环境中存在颗粒物化学污染的工作人员皮肤防护所需的防护服。
本标准不包括配套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手套、防护鞋等其他个体防护装备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