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学防护服的分类、分级和标识,确立了化学防护服基本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从业人员在作业场所及应急救援工作中所需要的化学防护服。
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等场合使用的化学防护服。
本标准不专门提出手套、防护靴/鞋、防护面具、视窗、安全眼镜以及呼吸装置等个体防护装备的性能指标要求,除非该防护装备属于防护服整体的一部分,并提供相应的化学防护性能。
注: 本标准所涉及的防护对象包括气态、液态、固态化学物质。本标准对化学防护服按其应用场合和防护对象进行了分类,并对各个级别防护服防护性能的基本要求及测试方法进行了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的分级、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作业场所作业人员使用的防护液态酸碱类化学品的防护服。
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等作业场所使用的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本标准不适用于针对氢氟酸、氨水、有机酸碱的防护服。
注: 本标准涉及的产品防护对象为液态酸碱类化学品,但本标准无法涵盖对所有液态酸碱类化学品的防护,使用者应根据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生产商提供的防护性能数据、并参考相关选择和配备标准选用合适的防护装备。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护摩擦、切割、穿刺中一种机械危害的手套。
本标准中所使用的测试方法也适用于独立于手套和服装的手臂保护装备。
本标准规定了带刚性导轨的自锁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本标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 kg的人员使用的带刚性导轨的自锁器,当使用者的总质量(包括其工具和装备)超过100 kg时,应征询制造商的意见,并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本标准仅适用于垂直方向的导轨。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绳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 kg的人员高处作业、登高及悬吊作业中使用的安全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体育运动、消防等用途的安全绳。
本标准规定了速差自控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等。本标准适用于高处作业、登高及悬吊作业中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 kg的人员使用的速差器。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人员在作业环境及应急救援活动中所使用的化学防护服。
本标准规定了带柔性导轨的自锁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 kg的人员使用的带柔性导轨的自锁器,当使用者的总质量(包括其工具和装备)超过100 kg时,应征询制造商的意见,并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倾斜角度与垂直方向超过15°的柔性轨道。
本标准规定了缓冲器的分类、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 kg的人员高处作业、登高及悬吊作业中使用的缓冲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绝缘鞋的分类、式样、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的电绝缘鞋。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线缝工艺制作的绝缘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