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快速公共汽车交通(BRT)(以下简称快速公交)的公共汽车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车长大于10 m、小于等于18 m的快速公交公共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单套处理能力不超过50 m3/h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使用条件、工艺设备的组成与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
原水水质与生活污水相类似的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及建筑物用电子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和代号、系统体系结构、通用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功能安全的通用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及建筑物用电子系统(包括智能家居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高位调蓄叠压供水设备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及工业建筑中生活给水系统的高位调蓄叠压供水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工作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5 MPa、水温不大于80 ℃的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用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变频电机或水泵集成变频器及消防给水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贯通道的使用条件、主要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所用折棚式贯通道的制造和检验,其他型式的贯通道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采暖及通风装置的使用环境、车辆空调、采暖性能、空调机组、新风及排气、紧急通风、采暖装置、控制及保护和系统的测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空调、采暖及通风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污水热泵热能利用水质的水质要求、取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污水为主要进水来源的城镇污水、污水处理厂出水和再生水进行热泵热能利用。
工业废水比例较小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净水厂用煤质活性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净化以及水源突发污染的净化处理用煤质活性炭。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分类、编码规则、代码、管理和服务类型选择,以及扩充的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社区管理与服务相关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交换和数字社区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