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塑料模块雨水储水设施和硅砂模块雨水储水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材料与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建筑小区、工业区及市政工程雨水控制与回收用塑料及硅砂模块的生产、检验。
其他材料和形式的雨水模块,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垃圾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产品随行文件。本标准适用于标称容积为10 L、60 L、120 L、240 L、660 L和1 100 L的塑料垃圾桶。
本标准规定了非开挖工程用聚乙烯管(以下简称“管材”)的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材料,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不超过40 ℃,采用非开挖铺设的城镇给水、排水、再生水和燃气用聚乙烯管材。
本标准规定了有轨电车信号系统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要求,系统构成,功能要求,与其他系统接口要求,电磁兼容防护,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有轨电车信号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重力式污泥浓缩池悬挂式中心传动浓缩机(以下简称“浓缩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型号和基本参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工程中重力式污泥浓缩池浓缩机的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水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以符合GB/T 13611的城镇燃气为燃料的常压固定式燃气沸水器的分类和型号,结构和材料,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制备饮用水的,额定热负荷不大于100 kW的室内常压固定式非冷凝式燃气沸水器(以下简称“沸水器”)。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设备(以下简称“稳定化处理设备”)的系统设备组成、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随机文件、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向飞灰中加入水泥等固化剂、螯合剂及其组合药剂的飞灰低温固化稳定化处理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可调式堰门的基本形式与型号、一般要求、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给水排水工程中使用的可调式堰门的制造与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多层钢丝缠绕改性聚乙烯耐磨复合管(以下简称管材)的型号、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水、高层建筑供水、中央空调新风系统及介质45 ℃以下化学腐蚀品等的输送用管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