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加温解吸的方式测定煤层气含量的方法提要、仪器设备、样品采集、测定步骤、数据处理和测定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和煤层气勘查过程中获取的烟煤和无烟煤煤芯样品的气含量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产品分类和等级划分、利用率要求、利用方式及要求、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层气地面抽采系统和煤矿瓦斯抽采系统采出的煤层气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风排瓦斯。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矿区循环经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数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煤炭矿区内煤炭企业循环经济评价的指导。
本标准规定了煤基费托合成原料气中 H2、N2、CO、CO2和CH4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表1 所示范围的煤基费托合成原料气中H2、N2、CO、CO2和CH4组分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煤基费托合成尾气中H2、N2、CO、CO2、C1~C8饱和烃和不饱和烃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表1所示范围的煤基费托合成尾气中H2、N2、CO、CO2、C1~C8饱和烃和不饱和烃组分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产品检验、标识、输送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的煤层气(煤矿瓦斯)。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压缩煤层气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识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不大于20 MPa的作为车用燃料的压缩煤层气。
本标准规定了稀缺、特殊煤炭资源的划分煤样要求与参数、划分与命名、利用和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和保护。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配煤原料的品质要求、配煤方案及动力配煤产品的品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所用动力配煤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和销售。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矸石电厂用煤。
本标准规定了兰炭用煤的类别、技术要求、测定方法、质量检验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兰炭生产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