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锌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测定水分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浮选锌精矿的化学成分、水分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铅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测定水分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应于散装浮选铅精矿的化学成分、水分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所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镍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水分测定的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浮选镍精矿化学成分、水分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用试样的取样、制样和水分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铜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水分测定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散装浮选铜精矿的化学成分及水分测定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所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酸溶解或碱熔分离后制备成酸性溶液,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钴矿石中钴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钴矿石中钴量的测定。
测定范围:0.05%~2.0%的钴。
本标准规定了酸溶解后或碱熔分离后制备成酸性溶液,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矿石中镍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镍矿石中镍量的测定。
测定范围:0.1%~6.0%的镍。
本标准规定了锡矿石中锡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锡矿石中锡量的测定。
测定范围:0.2%以上的锡。
本标准规定了锑矿石中锑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锑矿石中锑量的测定。
测定范围:0.5%以上的锑。
本标准规定了铋矿石中铋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铋矿石中铋量的测定。
测定范围:0.1%以上的铋。
本部分规定了酸溶解后硫酸铅沉淀、EDTA滴定法测定硫化铅精矿中铅含量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铅含量在50%(质量分数)~80%(质量分数)的硫化铅精矿。本方法不适用于钡含量大于1%(质量分数)的铅精矿。 本标准为仲裁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