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河道(含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防洪评价的基本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及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道及其配套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各类跨河(堤)、穿河(堤)、临河(堤)等建设项目的防洪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水域状况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与权重、水域监测、评价分级与评价方法、单项评价、综合评价及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河道、湖泊(水库)水域状况评价,沟渠、塘坝评价可分别参照河道、湖泊(水库)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专利管理部门组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庭审的基本原则、对庭审参加人的基本要求、庭前准备、庭审流程、证据交换与质证、特殊情况及处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庭审活动的合议组成员、书记员,请求人、被请求人和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证人及其他庭审参加人在庭审活动中的行为。
本文件规定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为精神障碍人员提供社区康复的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南美白对虾(又名凡纳滨对虾,Litopenaeus vannamei)小型温棚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设施要求、建设要求、处理流程、排放与回用要求、档案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南美白对虾小型温棚养殖尾水的生态化处理。
本文件规定了人体血清中氯苯胺灵、五氯苯甲醚、野麦畏、乙烯菌核利、杀螟硫磷、粉锈宁、二甲戊灵、毒虫畏、丁草胺、腈菌唑和莎稗磷11种农药残留量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人体血清中氯苯胺灵、五氯苯甲醚、野麦畏、乙烯菌核利、杀螟硫磷、粉锈宁、二甲戊灵、毒虫畏、丁草胺、腈菌唑和莎稗磷11种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本文件规定了罐区内在役危险化学品(常低压)储罐及其附属设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包括总体要求、日常管理、安全检查、检验检测、隐患整改、停用、报废与拆除。本文件适用于罐区内在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计压力小于0.1 MPa,大于-0.02 MPa的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的使用安全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描述了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措施、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灭火力量建设、火灾事故处置、信息化管理及消防档案。本文件适用于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所在场所(以下统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筑结构及装饰装修,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电梯、锅炉、机械车库等特种设备、建筑节能设施设备,食堂及附属设施设备,附属构筑物,停车库(场)等日常使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日常使用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托管的基本要求及项目准备、实施、运营全过程的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项目的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