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煤层气田开发方案编制的内容、方法及其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层气田地面煤层气开发方案的编制,煤矿区地面煤层气开发方案编制时可以参考使用。
本标准包括钻井工程设计、钻前准备及验收、钻井工程质量要求、钻井施工作业、煤层气井井控要求、取心施工作业、固井施工作业要求、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HSE)要求、钻井工程资料汇交要求及钻井完井交接验收等十项内容,规范了煤层气钻井工程作业全过程的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深在1 500 m以内的煤层气参数井、试验井、生产井等直井的钻井设计、施工作业、工程质量要求、资料汇交和验收等方面,对于煤成气井、浅层气井、水平井的钻井作业可参照执行,本标准未尽内容可参照其他有关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执行。
本规程规定了钻探施工过程所有工序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
本规程中对“岩心”的界定是广义的,指能采集到的各类岩石样品,即除圆柱状的岩心外,也包括各种岩块、岩样和岩屑,故各种反循环连续取心也被纳入岩心钻探的范围。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地质岩心钻探,工程勘察、工程施工、水文水井钻探和油气井钻探的小口径钻孔施工,可参照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孔深3 000 m以内的钻孔施工。
本标准规定了航磁总场测量(简称航空磁测)的技术设计、仪器设备与检验、测量飞行与野外工作、数据处理与图件编制、异常查证、推断解释与成果报告编写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质调查,能源、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和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中的航空磁测工作,其他目的的航空磁测工作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结构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煤炭地球物理测井的设计、仪器设备、测量技术、原始资料质量评价、资料处理与解释、报告编制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煤炭资源评价、煤矿基本建设、煤矿安全生产地质勘查工作中有关的煤、煤层气、水文、工程、环境等(以下通称:煤炭地质勘查工作)地球物理测井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区域地质调查主要任务、基本内容、调查方法、实验测试技术和成果资料整理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海域1∶1 000 000区域地质调查、室内资料的整理、图件编制和有关样品的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观赏石的分类、观赏石的鉴评要素、观赏石鉴评标准、观赏石等级分类及观赏石鉴评原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组织的观赏石鉴评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的术语、定义、原则、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使用。改(扩)建矿山、闭坑矿山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滑坡与崩塌分类及危害分级、可行性论证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勘查以及应急治理的勘查要求,并规定了主要勘查方法、物理力学试验与稳定状态分析、竣工地质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自然滑坡防治工程的勘查,也可用于水利水电、铁道、交通、城建、矿山等行业的滑坡防治工程勘查。
本规范中除特别注明外,可适用于崩塌防治工程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