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用水统计的项目、指标计算、统计报表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其他用水单位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其他用水单位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油、气为燃料的,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 MPa,但小于3.8 MPa, 且额定蒸发量不小于0.1 t/h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蒸汽锅炉和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1 MPa的固定式钢制热水锅炉。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的余热量和余热资源量的计算方法,以及余热资源的回收利用原则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T 1921、GB/T 3166规定的锅炉及GB/T 3486中规定的连续式火焰加热炉(以下简称“加热炉”)的余热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与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节能量的分类、企业节能量计算的基本原则、企业节能量的计算方法以及节能率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节能量和节能率的计算。其他用能单位、行业(部门)、地区、国家宏观节能量的计算也可参照采用。
本标准规定了用大面积流气式2 π多丝正比计数管绝对测量α粒子发射率的原理、装置、方法及数据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面积不大于170 mm×130 mm,且α粒子发射率在1×10 s-1~1×104 s-1(2 π sr)范围的α平面源。 本标准也可作为β粒子发射率测量的参考。
GB/T 4960的本部分规定了核辐射探测器、通用核仪器、核设施仪表和控制、辐射防护仪器及核辐射应用仪器等核仪器的基本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有关核仪器标准、合同、报告和技术规格书等技术文件的编写,文献翻译以及技术交流等。
本标准规定了对设备及管道绝热结构表面温度测试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测试方法、测试要求、测试组织和准备工作、数据处理、测试不确定度、绝热效果评价工程质量分析和测试报告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部门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绝热效果测试与评价。不适用于建筑、冷库、国防或科研以及某些有特殊要求的绝热效果测试与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绝热设计的基本原则、绝热层材料和主要辅助材料的性能要求及选择原则、保温计算、保冷计算、绝热结构和绝热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设备和管道。不适用于船舶、核能以及工业炉窑和锅炉的内衬等有特殊要求的装置设施。 施工中的临时设施、各种热工仪表系统的管道及伴热管道不受本标准的约束。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热流计法和表面温度法现场测定设备及管道绝热层表面热损失的术语和定义、测定仪表、传感器的安装、测定段的选取、现场测定条件、热流计法测定步骤、表面温度法测定步骤和结果计算、数据处理和热流密度以确定绝热层表面热(冷)损失的方法及要求,包括测定仪表、测点选取、操作及数据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现场评价正常工况下的设备及管道绝热层的绝热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