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400-25关注的是风电场中各组成部分(如风力发电机组)和参与者(如SCADA系统)之间通信的一般性要求。风电场各部分自身内部通信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特性参数的定义、测量程序和评估方法。内容包括:
——对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特性参数的定义和定量描述;
——量化特性参数的测量程序;
——电能质量符合性评估程序,包括评估安装在某一场地,可能为机群中某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电能质量。
本标准中的测量程序适用于与电网三相连接的单台风力发电机组。本标准只要求在风力发电机组中压或高压系统公共连接点处测试并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评估,测量程序适用于任何容量的风力发电机组。
测量得到的特性参数仅对特定配置和运行模式的被测风力发电机组类型有效。其他机组配置,包括改变控制参数会引起风力发电机组的电能质量发生变化,需要另行评估。
测量程序是尽可能的按照非特定场地的要求进行设计的,因此,在某一测试场地的测量结果同样适用于其他场地。
电能质量符合性评估程序适用于连接于中压或高压电网公共连接点的风力发电机组,要求电网频率偏差不超过±1 Hz,并具有足够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调节能力。其他情况下,电能质量符合性评估原则可作为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的测试,同时包含了可用于风电场测试的信息。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适用的温度范围、技术要求、检验、安装、运行和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大于或等于200 m2的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离网型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系统验收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离网型风光互补发电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简称为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的术语和定义、主要结构形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标示、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风轮扫掠面积小于200 m2且输出电压交流小于1 000 V或直流小于1 500 V的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
本标准规定了为确保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完整性的必要设计要求。其目的是在风力发电机组的预期寿命期间,提供适当的防护等级,以防止各种危险对风力发电机组造成损坏。
本标准涉及风力发电机组的各子系统,如控制和保护装置、内部电气系统、机械系统和支撑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容量的风力发电机组。对于小型风力发电机组可采用标准IEC 61400-2。
本标准宜与第2章提到的IEC、ISO和国家标准一起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110(66)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与电力系统连接的新建或扩建风电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确定批风力发电机组公称视在声功率级和音值的指导准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确定批风力发电机组的公称视在声功率级和音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