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抽水蓄能机组的运行工况和工况转换的判据、方式、条件及流程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容量150 MW及以上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机组工况转换设计,其他容量的抽水蓄能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质量监测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测量环节、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交流电力系统电能质量进行监视测量的固定式监测设备和便携式监测设备。
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带电作业技术领域用术语和定义。本部分适用于与带电作业相关的技术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工程数据移交的流程、方法、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含联合循环)等火力发电工程的数据移交。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程档案的移交和管理、工程项目结束后的信息管理、有关信息的安全和保密管理。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检验规则、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的检验和验收。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电力能效信息集中与交互终端的型式检验、验收检验和到货验收。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的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并不对构建系统的具体产品作检验规定。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系统主站、子站、电力能效数据采集子系统及其通信网络的功能与性能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需求响应效果监测与综合效益评价的一般原则、指标及其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需求响应实施机构分析和评价需求响应项目,对项目实际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价需求响应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为综合资源规划提供参考。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体系、建设原则、系统结构、基本功能等方面。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能效监测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及管理。
GB/T 31960的本部分规定了国家级主站及省、市级主站的总体要求、功能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级主站及省、市级主站的设计、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