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并网发电机组的电气一次设备及系统、电气二次设备及系统、调度运行及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安全性评价的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相关的评价方法和相应的评价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 MW及以上的水电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 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常规岛部分)。
上述类型的其他容量并网运行发电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服务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供电企业通用服务规范、供电质量、用电业务办理、抄表及收费、供电故障处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依法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降压节电装置(以下简称节电装置)的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电压交流不超过10 kV、额定频率50/60 Hz、额定容量不超过3 000 kVA的节电装置。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1 000 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中限制过电压的措施和采用限制措施之后的过电压水平;推荐了架空线路和变电站雷电性能的计算分析方法;提供了根据1 000 kV输电线路和变电站设备的绝缘特性以及可能的影响因素,从安全运行和经济合理两方面来确定设备绝缘水平和空气间隙距离的原则、方法和推荐值。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 000 kV(系统最高电压为1 100 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的过电压与绝缘配合。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1 000 kV交流系统电压及无功电力技术基本要求、电压的允许偏差值,以及电压与无功配置和调整的技术措施。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1 000 kV交流输变电系统,以及接入1 000 kV交流输变电系统的电源,以下简称1 000 kV交流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提线工具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 kV~750 kV和直流±500 kV线路带电更换直线绝缘子串的提线工具。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用长水柱短水枪型小水量冲洗工具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运输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压220 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和变电站的电气设备电瓷和玻璃外绝缘且以水柱为主绝缘的带电作业用小水量冲洗工具。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1 kV、直流1.5 kV及以下电压等级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工工具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 kV、直流1.5 kV及以下电压等级进行带电作业所使用的绝缘手工工具和包覆绝缘手工工具。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频率为50 Hz的电力系统频率偏差限值、测量及合格率的统计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气设备的频率偏差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电压波动和闪变的限值及测试、计算和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 Hz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方式下,由波动负荷引起的公共连接点电压的快速变动及由此可能引起人对灯光闪烁明显感觉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