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装置)一般要求、功能及配置要求、技术要求、二次回路要求和网络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接入22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装置),接入220 kV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装置)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自动低压减负荷措施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以及整定与配置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生产运行和科研制造工作中涉及的电力系统自动低压减负荷技术措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稳定器整定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及要求和参数整定。本文件适用于单机容量100 MW及以上汽(燃气)轮发电机、核电机组,40 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抽水蓄能发电/电动机和光热机组,接入电压等级220 kV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组。其他机组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自动高频切除发电机组装置配置整定的基本要求、配置原则、整定计算,以及与机组高频保护、汽轮机超速保护的协调配置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大电网高频控制,以及事故后从主网解列的孤立电网高频控制。送出型地方电网及含自备电厂的企业电网可以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稳定分析计算的同步发电机调速系统模型、参数实测与辨识、仿真验证及模型参数确认和稳定性校核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光热机组等)、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以及燃气发电机组(含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调速系统参数实测与建模,其他类型同步发电机调速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网源协调相关领域技术及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基建调试、生产运行、试验及设备制造等技术领域。
本文件规定了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性能及试验。
本文件适用于接入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的火电、水电、核电、燃气轮机发电、光热发电、抽水蓄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电站等并网电源,其他并网电源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的配置与整定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自动低频减负荷整定计算的基本假定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系统规划设计、生产运行和科研制造工作中涉及的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措施。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数据通信网关机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其他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数据通信网关机的设计、设备研制、试验及验收,发电厂相关数据通信网关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测控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变电站测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