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1848的本部分规定了铀矿石浓缩物中铀的测定原理、适用范围、使用试剂和仪器、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计算和方法的精密度。 本部分适用于铀矿石浓缩物中铀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六氟化铀中铀的重量法和电位滴定法两种测定方法的主要操作条件和步骤。 本部分适用于六氟化铀中铀的测定,也适用于高纯的铀化合物中铀的精密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六氟化铀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浓缩厂供料用的天然六氟化铀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铀芯块中硼测定的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试样、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及方法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铀芯块中硼的测定,也适用于核纯八氧化三铀中硼的测定。当二氧化铀取样量为0.5 g时,硼含量的测定范围为:(0.1~1.0) μg/g。 每克试样中允许共存元素的微克量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BET容量法(单点、多点)测定二氧化铀粉末比表面积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铀粉末比表面积的测定,测量范围为:(1~40)m2/g。其他粉末或多孔性物质比表面积的测定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核级可烧结二氧化铀粉末(简称二氧化铀粉末)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备核反应堆使用的芯块的任何235U富集度的二氧化铀粉末。 本标准特指无任何其他添加物(如润滑剂、粘结剂、造孔剂)的二氧化铀粉末。 本标准不包括防止临界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的要求,使用者有义务建立适当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制度并在使用前确定符合法规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二氧化铀芯块(以下简称“芯块”)的技术要求、芯块批、取样、试验和检验以及包装和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反应堆用各种235U富集度的芯块。 本标准不包括防止临界事故的有关内容以及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使用本标准同时应遵守国家对核材料管制、运输、处理和使用等有关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石浓缩物的一般技术要求、验收规则、测试方法、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含量(质量分数,干基)超过65%的铀矿石浓缩物。 本标准不包括辐射防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要求,遵守本标准并不减轻使用者了解和遵守所有适用的国际、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拥有、运输或使用核原料的法律法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