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氯磺隆可湿性粉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氯磺隆原药、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而成的氯磺隆可湿性粉剂。
本标准规定了氯磺隆水分散粒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氯磺隆原药、载体和助剂加工而成的氯磺隆水分散粒剂。
本标准规定了嘧霉胺可湿性粉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嘧霉胺原药与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制成的嘧霉胺可湿性粉剂。
本标准规定了嘧霉胺悬浮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嘧霉胺原药与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制成的嘧霉胺悬浮剂。
注: 嘧霉胺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杀虫单可溶粉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杀虫单原药、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制成的杀虫单可溶粉剂。
本标准规定了烟嘧磺隆水分散粒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烟嘧磺隆原药、载体和助剂加工而成的烟嘧磺隆水分散粒剂。
本标准规定了烟嘧磺隆可分散油悬浮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烟嘧磺隆原药与适宜的助剂和填料加工制成的烟嘧磺隆可分散油悬浮剂。
注: 烟嘧磺隆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
本标准规定了乙羧氟草醚乳油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乙羧氟草醚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配制而成的乙羧氟草醚乳油。
本标准规定了杀螟硫磷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本标准适用于由杀螟硫磷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杀螟硫磷原药。
本标准规定了丙环唑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丙环唑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丙环唑原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