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磨料磨具用酚醛树脂的分类、分级、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合格证书和安全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甲醛、苯酚为主要原料合成生产的磨料磨具用酚醛树脂。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用酚脲烷树脂的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苯酚和高含量甲醛在特殊催化剂和添加剂的作用下,按一定的工艺条件合成出的线型酚醛树脂(Ⅰ组分),其与聚异氰酸酯(Ⅱ组分)构成的双组分铸造用酚脲烷树脂。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产品说明书、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苯乙烯、二乙烯苯、丙烯酸酯类、丙烯腈等为聚合单体,以甲苯、液体石蜡等为致孔剂,在引发剂作用下共聚制得的应用于食品工业的吸附树脂。
本标准规定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以下简称ABS树脂)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苯乙烯和丙烯腈共聚物为连续相,与以聚丁二烯和按一定数量的其他组份为分散相组成的ABS树脂。本标准不适用于阻燃、增强或其他改性的ABS树脂。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PE)树脂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乙烯均聚物或乙烯和其他1烯烃为单体的共聚物及含有添加剂的聚合物。本标准不适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和着色、填充、改性、增强聚乙烯树脂及母粒料。
1.1 GB/T 15597的本部分规定了热塑性塑料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材料的命名系统,它可以作为分类的基础。
1.2 PMMA塑料的类型是以下列特征性能为基础以及相关预定用途和(或)加工方法、重要性能、添加剂和着色剂的信息组成的分类的分类系统加以区分:
a) 维卡软化温度;
b)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c) 黏数(可选的)。
1.3 GB/T 15597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均聚物和共聚物,共聚物中至少含有 80%质量百分数的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和质量分数不多于20%的丙烯酸酯或其他单体。
适用于珠粒状、粒状的形式常态使用的材料和未改性的和添加着色剂、添加剂等改性的材料。
GB/T 1559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弹性体改性的PMMA。
1.4 本方法不意味着命名相同的材料必定具有相同的性能。GB/T 15597的本部分不提供用于特殊用途和/或加工方法的材料所需要的工程数据,性能数据或加工条件的数据。
如果需要这些附加性能时,可按GB/T 15597的第2部分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1.5 了规定热塑性材料特殊用途或为了保证加工的重现性,可以在字符组5中给出附加要求(见第3章,前段)。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法测定丙酮在沸点附近从磨细的酚醛模塑制品中抽提的可溶物的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酚醛模塑制品中丙酮可溶物的测定。
丙酮可溶物试验是测定由给定材料制成的酚醛模塑制品相对固化程度的方法。抽提过程应在指定条件下,于规定时间内进行。虽然绝大部分可溶物测定出来了,但抽提作用不一定完全。其结果只是比较性的,因为除了可能存在的未固化树脂抽提物,通常还含有其他物质,如润滑剂、着色剂和增塑剂。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树脂(PR)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乙烯装置副产物为原料生产的石油树脂。
GB/T 24149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保险杠用聚丙烯(PP)专用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以耐冲击共聚聚丙烯树脂为主,与弹性体、矿物粉及其他助剂按一定比例通过共混制成的、用于制造汽车保险杠的聚丙烯专用料。
本标准规定了阻燃抗冲击聚苯乙烯专用料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抗冲击聚苯乙烯为基体,加入阻燃剂及其他添加剂等,通过熔融共混形成的阻燃抗冲击聚苯乙烯专用料。该材料主要用于制造电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