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345的本部分规定了填充和未填充聚酰胺灰分的测定方法。 遵循GB/T 9345.1—2008中给出的通用操作步骤,未填充材料使用GB/T 9345.1—2008中的方法A或方法C;填充材料和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使用GB/T 9345.1—2008中的方法A。
1.1 本标准规定了在标准条件下测定塑料悬臂梁冲击强度的方法,以及多种不同类型的试样和试验的类型。根据材料、试样和缺口规定了不同的试验参数。 1.2 本方法用于在标准条件下,研究规定类型试样的冲击行为。并用于评估试样在试验条件下的脆性和韧性。
GB/T 1844的本部分规定了添加塑料材料中的阻燃剂的统一符号。符号是由缩略语“FR”和后续的一个或多个编码构成,这些编码在第5章给出。将这些符号与表示塑料材料的符号一起使用,以对塑料材料进行命名并对塑料制品进行鉴别和标记。
本标准规定了氯型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中全部活性基团毫摩尔数及能同中性盐进行交换反应的活性基团毫摩尔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氯型强碱性阴离子交换树脂交换容量的测定。
1.3〓本部分适用于用单向纤维增强的,并满足GB/T 1040本部分测试要求(包括破坏模式)的所有聚合物复合材料。 本部分适用于用热塑性材料或热固性材料制成的复合材料,包括预浸渍材料(预浸料)。涉及到的增强材料包括碳纤维、玻璃纤维、聚芳酰胺纤维或其他类似纤维。涉及到的增强材料几何形状,包括单向(即完全成一条直线的)纤维、无捻粗纱以及单向织物和窄带织物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由几种单向层压板在不同角度下复合成的多向复合材料(见GB/T 1040.4—2006)。
本标准规定了所有环氧化合物环氧当量测定方法。对环氧胺来说,需要使用附录A 中规定的修正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聚苯乙烯(PS)树脂的分类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无定形聚苯乙烯均聚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可发性聚苯乙烯、苯乙烯共聚物、苯乙烯衍生物的均聚物和那些用其他聚合物,如弹性体改性的品种。
1.1 GB/T 3403的本部分规定了粉状脲-甲醛和脲/三聚氰胺-甲醛模塑料(UF-和UF/MF-PMCs)命名的字符组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的术语和定义、成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甲基丙烯酸甲酯为原料,在特定的模具内进行本体聚合而成的无色和有色的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厚度为1.5 mm~50 mm有机玻璃板材(以下简称板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