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确立了校准原则,给出了测量的溯源性综合要求指南,同时也确立了校准时间间隔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基本原则。
橡胶试验设备的各种参数的校准方法引用了相对应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轮胎用织物帘线与硫化橡胶静态粘合强度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纤维或人造纤维制成的帘线。
用本方法所测定的粘合强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帘线历史状况和胶料制备过程的影响,但是本方法所提供的数据可作为判断材料使用质量的依据。
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硫化橡胶制品中使用的线密度不超过800 mg/m(tex)的类似帘线。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包装胶乳取样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装箱液袋(参见附录A)等柔性包装(以下简称液袋)包装的天然胶乳、合成胶乳的取样。
注: 桶装胶乳、用胶乳罐车装运的胶乳以及贮胶罐(池)中的胶乳的取样见GB/T 8290—2008和SH/T 1149—2006。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生橡胶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两种方法:热辊法和烘箱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列入GB/T 5576—1997中“R”组橡胶的挥发分含量。“R”组橡胶是指含有不饱和碳链的橡胶,例如天然橡胶和至少部分由二烯烃聚合的合成橡胶。
本标准也可能适用于测定其他类橡胶。在这种情况下,应验证质量的改变仅仅是由于原有的挥发性物质的损失而不是橡胶降解所致。
热辊法不适用于天然橡胶和合成异戊二烯橡胶或者在热辊上难以处理的橡胶,也不适用于片状或粉末状橡胶。
这两种方法不一定能得到相同的结果。因此,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宜使用烘箱法A。
本标准介绍如何确定橡胶与橡胶制品典型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试验方法的灵敏度,也适用于炭黑填料性质的试验方法。
试验灵敏度定义为试验方法对待测基本属性的鉴别力与表示为标准差的测量误差的比值,常描述为“信噪比”。
本标准不讨论痕量分析中阈值(最小值)检测限的灵敏度。
本标准为通过实验室间试验方案(ITP)确定橡胶制造工业和炭黑工业所使用的试验方法标准精密度提供指南。本标准采用GB/T 6379中基本单向分析的方差计算法则,尽可能使GB/T 6379的术语和定义不与过去历史相矛盾,不与这两个行业中精密度的确定程序相矛盾。虽然本标准没有确定偏倚,但它是理解精密度确定的一个基本概念。本标准不包括准确度和精度的确定,GB/T 6379中包含这两个概念。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气相色谱-质量选择检测器(GC-MSD)测定橡胶及弹性体材料中12种N-亚硝基胺(见附录A)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橡胶、弹性体材料及其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用热线法测定橡胶材料热导率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硫化橡胶和未硫化橡胶热导率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遇水膨胀橡胶和含金属粉末的橡胶。
本标准规定了橡胶试样在静态应变状态下老化时表面发生龟裂的试验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橡胶在静态拉伸或弯曲状态下置于大气环境下或含臭氧介质中进行的老化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曝露在由于放电而产生高浓度臭氧的环境下的电绝缘材料或橡胶部件;也不适用于硬质橡胶。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粘合在两块平行金属板之间的橡胶与金属粘合强度的试验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在标准试验室的条件下制备的试样,试验结果也可为橡胶胶料的研发和制造方法的研究提供试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