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金属铬中铁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金属铬中铁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10%~1.00%。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和用硫氰酸盐乙酸丁酯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钼含量。 本部分方法一适用于中低合金钢、高温合金钢和精密合金中质量分数为0.10%~2.00%钼含量的测定;本部分方法二适用于生铁、碳钢、合金钢中质量分数为0.002 5%~0.20%钼含量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金属铬中铝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金属铬中铝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10%~1.00%。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测定铅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碳钢、合金钢、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中质量分数为0.000 5%~0.25%铅含量的测定。
GB/T 2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用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测定砷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钢铁及合金中质量分数为0.000 5%~0.10%砷含量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用电位滴定法、硝酸铵氧化滴定法和高氯酸氧化滴定法测定锰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锰铁、高炉锰铁、锰硅、氮化锰铁及金属锰中锰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50.00%~98.00%。方法一不适合于铬、钒含量(质量分数)>0.4%的锰铁及高炉锰铁、锰硅、氮化锰铁及金属锰中锰含量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用红外线吸收法和燃烧中和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钨铁中硫含量测定,红外线吸收法的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5 0%~0.25%;燃烧中和滴定法的测定范围(质量分数): 0.005 0%~0.25%。
本部分规定了用钼蓝光度法、氟硅酸钾滴定法和高氯酸重量法测定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金属锰和电解锰中的硅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金属锰和电解金属锰中硅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1%~30.00%。方法一:钼蓝光度法,适用于金属锰和电解金属锰中硅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1%~0.60%;方法二:氟硅酸钾滴定法,适用于锰硅合金中硅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12.00%~30.00%;方法三:高氯酸重量法,适用于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金属锰和电解金属锰中硅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50%~30.00%
本部分规定了用极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钨铁中的铅量。 本部分适用于钨铁中铅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1%~0.12%。其中极谱法适用于质量分数0.001%~0.05%铅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适用于质量分数0.010%~0.12%铅含量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用钼蓝分光光度法和碱量滴定法测定锰铁、硅锰合金、氮化锰铁、金属锰和电解锰中磷的含量。 本部分适用于锰铁、硅锰合金、氮化锰铁、金属锰中磷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3 0%~0.650%。方法一:钼蓝分光光度法,适用于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金属锰中硅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03 0%~0.450%,方法二: 碱量法,适用于锰铁合金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80%~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