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确立了海平面变化影响信息采集的工作程序,规定了海平面变化影响信息采集工作的原则、内容和要求、资料和成果形式及归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影响信息采集业务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搜救预报保障中的预报数据产品文件类别、命名规则及记录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海上搜救预报保障数据产品的制作和使用。
本标准提供了开展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的指导和建议,并给出了调查范围及频率、调查对象及内容、成果编制等相关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实施过程中的监测方案设计、监测内容与方法、现状评价和监测资料汇总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岸带和海岛的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
本规范规定了海洋站(点)、浮标、志愿船、高频地波雷达、标准海洋断面观测延时资料质量控制的对象、原则、内容、方法以及质量控制流程与参数。
本规范适用于海洋观测延时资料的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站建设功能及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仪器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人员配置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新建海洋站的建设以及原有海洋站的升级改造。
本文件规定了海水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场设计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和化工行业中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海水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场设计,其他行业的海水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场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海啸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的工作原则、技术方法以及成果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海啸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海平面上升风险评估和区划的工作原则、国家尺度和省级尺度工作内容和方法,以及成果管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中国沿海地区海平面上升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
本标准确立了海洋潜标观测程序,规定了布放、回收、维护保养、航次报告编写和资料汇交等阶段的操作指示,描述了过程记录、标记等追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潜标作业运行,特殊用途的潜标及在湖泊、河流上运行的潜标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