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由耐腐蚀不锈钢制造的粗牙螺纹和细牙螺纹螺栓、螺钉和螺柱(以下简称紧固件),在环境温度为10 ℃~35 ℃条件下测试时的机械和物理性能。规定了与奥氏体、马氏体、铁素体和双相(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紧固件组别对应的性能等级。
GB/T 3098.25提供了适用的不锈钢及其性能的一般规则和附加技术信息。
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紧固件在环境温度10 ℃~35 ℃条件下进行测试。在较高温度和/或较低温度下,紧固件可能无法保持规定的机械和物理性能。
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紧固件使用温度为-20 ℃~+150 ℃,但也可使用到低温-196 ℃和高温+300 ℃,更详细资料见附录A和GB/T 3098.25。
在-20 ℃~+150 ℃温度范围外使用时,使用者有责任咨询有经验的紧固件材料专家,并考虑不锈钢成分、高温或低温下暴露时间、温度对紧固件机械性能和被夹紧件的影响,以及螺栓连接的腐蚀性使用环境,以确定对特定应用的适当选择。
注2: 使用温度高达+800 ℃时,GB/T 3098.24 给出了适当的不锈钢组别和性能等级的选择。
本文件适用的紧固件:
——符合GB/T 192规定的普通螺纹;
——符合GB/T 193和GB/T 9144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粗牙螺纹M1.6~M39,细牙螺纹M8×1~M39×3;
——螺纹公差符合GB/T 197和GB/T 9145规定;
——规定性能等级;
——任何形状。
在满足所有适用的化学成分、机械和物理性能技术要求时,不锈钢组别和性能等级可用于超出本文件规定的规格范围(即d <1.6 mm或d>39 mm)。
由于头部或无螺纹杆部几何尺寸的原因,某些螺栓、螺钉和螺柱不能完全满足本文件的拉力或扭矩要求,导致承载能力降低(如:当头部剪切面积小于螺纹应力截面积时,见8.2.2)。
本文件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及类
本文件规定了六角凸缘自攻螺钉的型式尺寸、技术条件、标志标签和标记。本文件适用于螺纹规格为ST 2.2~ST 8,钢制和不锈钢制,产品等级为A级的六角凸缘自攻螺钉。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合金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以下简称1、2、3级螺栓、螺钉和螺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查的适用性、在室温和高温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 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螺栓、螺钉和螺柱:
a) 由合金钢制造的;
b) 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 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M8×1~M64×4;
d) 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 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本文件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及类似的不受拉力的螺纹紧固件(见GB/T 3098.3)。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耐剪切应力;
——扭矩夹紧力性能;
——耐疲劳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合金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 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碳钢和合金钢螺母(以下简称1、2、3级螺母)的技术要求、在室温(10 ℃~35 ℃)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碳钢和合金钢螺母:
a)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的;
b)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 M8×1~M64×4;
d)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有效力矩型螺母锁紧性能(见GB/T 3098.9);
——扭矩夹紧力性能(试验方法见GB/T 16823.3);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碳钢和合金钢螺母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以下简称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查的适用性、在室温和高温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 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a) 由奥氏体不锈钢(固溶状态和冷作硬化状态)、马氏体不锈钢或沉淀硬化不锈钢制造的;
b) 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 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M8×1~M64×4;
d) 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e) 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本文件不适用于紧定螺钉及类似的不受拉力的螺纹紧固件(见GB/T 3098.3)。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可焊接性;
——耐腐蚀性;
——耐剪切应力;
——扭矩夹紧力性能;
——耐疲劳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 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母(以下简称1、2、3级不锈钢螺母)的技术要求、在室温(10 ℃~35 ℃)下的试验方法和标志与包装。
注1: 产品尺寸按相应产品标准或图纸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1、2、3级不锈钢螺母:
a) 由奥氏体不锈钢(固溶状态)、马氏体不锈钢或沉淀硬化不锈钢制造的;
b) 符合GB/T 192和GB/T 196规定的普通螺纹;
c) 粗牙螺纹M5~M64,细牙螺纹M8×1~M64×4;
d) 符合GB/T 197、GB/T 9145规定的公差;
e) 符合GB/T 193规定的直径与螺距组合;
f) 任何形状的。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有效力矩型螺母锁紧性能(见GB/T 3098.9);
——可焊接性。
其他堆型核电厂用1、2、3级不锈钢螺母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注2: 按本文件生产的紧固件适用的最高使用温度为370 ℃。当使用温度超过370 ℃,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规定了需方在没有事先协议的情况下使用的检查程序,并规定了当需方和供方之间无法达成协议或对技术规范符合性有争议时,检查批接收或拒收的仲裁验收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制造商交付或拟交付的,核电厂使用的属于安全重要物项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等的检查验收。
本文件规定了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符合GB/T 3098.1和GB/T 3098.2规定性能等级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组合的栓接连接用平垫圈,在环境温度为10 ℃~35 ℃条件下进行测试时的机械和物理性能。
注1:这些类型的平垫圈也可以与其他紧固件一起使用,如自攻螺钉。
在环境温度为10 ℃~35 ℃的条件下测试时,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平垫圈在高温和/或低温下,它们可能无法保持规定的机械和物理性能。
注2: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平垫圈适用的使用温度为-50 ℃~+150 ℃。当使用温度超过-50 ℃~+150 ℃,甚至高达+300 ℃时,建议使用者向有关方面专家咨询。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以下规定的由碳钢或合金钢制造、厚度为0.2 mm~12 mm的平垫圈及组合件用平垫圈:
——平垫圈(有或没有花纹、肋或倒角);
——方形平垫圈;
——方孔平垫圈;
——异形平垫圈。
本文件未规定以下性能要求:
——耐腐蚀性;
——可焊接性。
本文件界定了紧固件控制、检查、交付、验收和质量相关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界定的术语主要适用于与GB/T 90.1、GB/T 39310和GB/T 90.3一起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方头螺栓的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标记。
本文件适用于螺纹规格为M10~M48、产品等级为C级的方头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