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实心焊丝和填充丝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
本标准适用于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MIG)、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TIG)、等离子弧焊和激光焊等焊接用钛及钛合金实心焊丝和填充丝(以下简称焊丝)。
本标准规定了铜及铜合金熔化焊的焊工考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焊操作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束及激光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金属材料的电子束焊接和激光焊接。
本标准规定了如何来表征内部显示,即把它们分类为平面型或非平面型。
本标准也适用于去除焊缝余高后裸露在焊缝表面的显示。
本标准规定了铁素体全熔透焊接接头超声检测的验收等级2级和3 级。本标准的验收等级2级和3级,分别对应着GB/T 19418中的B级和C级焊缝质量要求。由于GB/T 19418中的D级焊缝通常不要求超声检测,因此本标准中没有与GB/T 19418中的D级焊缝质量要求相对应的超声检测验收等级。
本标准的验收等级,适用于依据GB/T 11345的超声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8 mm~100 mm的铁素体全熔透焊缝。如果在充分考虑工件的几何形状和声学性能情况下,能按照本标准验收等级所需检测灵敏度的要求下进行检测,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类型、其他材质和厚度超过100 mm的焊缝。除非材质衰减或较高探头分辨力要求需要其他频率的探头,本标准使用的探头标称频率为2 MHz~5 MHz。使用的频率不在此范围,则验收等级需要仔细考虑。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焊丝、填充丝及焊带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
本标准适用于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非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埋弧焊、电渣焊、等离子弧焊及激光焊等用不锈钢焊丝、填充丝及焊带。
本标准规定了母材厚度不小于8 mm的低超声衰减(特别是散射衰减小)金属材料熔化焊焊接接头手工超声检测技术。检测时焊缝及其母材温度在0~60 ℃之间。本标准主要应用于母材和焊缝均为铁素体类钢的全熔透焊缝。
本标准规定了依赖材料的超声波数值,是基于纵波声速为(5 920±50)m/s和横波声速为(3 255±30)m/s的钢材。
本标准规定了四个检测等级。不同的检测等级对应不同的缺欠检出率。附录A给出了检测等级A、B和C的选择指导。
本标准规定了仅在特殊应用中使用检测等级D的一般要求。检测等级D仅在规范中有规定时才能使用。特殊应用包括非铁素体类焊缝检测、部分熔透焊缝检测、应用自动化设备的焊缝检测,和温度在0~60 ℃范围外的焊缝检测。
通过下列任一技术,本标准可用于显示评定或验收:
a) 基于显示长度和回波幅度的评定;
b) 基于显示特性和显示尺寸(采用探头移动技术)的评定。
应明确规定使用哪种技术。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钢板焊接接头(以下简称焊接接头)的拉伸、弯曲、冲击和硬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核反应堆、储槽和舰船及其他用途的以钢材为基材,以不锈钢或有色金属为覆材,总厚度不小于8 mm的轧制、爆炸、堆焊、铸造、爆炸轧制、堆焊轧制及铸造轧制的单面和双面复合钢板焊接接头力学和工艺性能试验。对于总厚度小于8 mm的复合钢板和其他金属复合板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亦可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含缺陷聚乙烯管道电熔接头安全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一般要求、缺陷的表征和安全性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聚乙烯管材与电熔承口管件相连的含缺陷聚乙烯管道电熔接头。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管道电熔接头超声检验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检测程序、验收标准及检测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为40 mm~400 mm的聚乙烯管道电熔接头的超声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