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在测量制造商规定的长度时,验证光学三维坐标测量系统性能的验收检测,还规定了用户定期验证光学三维坐标测量系统(CMS)性能的复检检测。
本文件适用于被扫描物体的表面特性(如光泽度、颜色)在一定范围内时,对坐标测量系统性能的验证。
本文件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坐标测量系统,包括GB/T 16857系列其他部分所涵盖的内容、用于测量表面特性的测量仪器(见GB/T 33523所有部分)、光学显微镜、手持式激光线扫描仪等。
本文件界定了ISO 5436-1和ISO 25178-70中规定的实物标准及校准样块表面上呈现出的几何缺陷类别,给出了对这些缺陷处理方法的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应用场合:
a) 协助购买者或用户从制造商或供应商处购买表面计量的实物标准时,规范实物标准的标称特性(理想几何特性);
b) 使实物标准的用户能够制定其实物标准出现表面缺陷处理方法的规则,以使其测量不确定度最小化;
注:在ISO/IEC 17025:2017的7.2.1.1、7.2.1.3、7.3.1、7.8.5 c)和7.8.5d)中需要此原则。
c) 使校准实验室与用户关于送检实物标准表面缺陷的处理方法达成一致;
d) 指导实物标准的用户区别不同种类缺陷的显著性和重要性的差异;
e) 为其他GPS标准在选择测量位置区域,或规避的测量位置区域时提供参考。
本文件界定了依据ISO 8015:2011中5.12规定的一般几何规范和一般尺寸规范的术语、定义,并确立了一般几何规范和一般尺寸规范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本文件不包含其他标准,以及与这些标准相关联的文件所定义的一般规范。
本文件所定义的一般几何规范和一般尺寸(线性或角度)规范仅适用于组成要素(包含尺寸要素)。
本文件不适用于导出要素或组成要素中的线要素(组成要素和导出要素的定义,见ISO 17450-1)。
本文件中的一般尺寸规范不涉及线性尺寸、角度尺寸外(见ISO 14405-2)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