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夹紧圆柱柄工具的弹簧夹头(A型、B型)、夹头座和螺母的尺寸、材料、技术要求和标记。对不符合本标准的弹簧夹头,例如图纸另行规定的夹头,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A型用于铣削和其他对夹持孔有硬度要求的,夹紧公差范围为h10。
B型一般用于扩大夹紧范围要求的情况。
本标准规定了减少和防止3.1定义的卡盘所造成危险的要求和/或措施。与卡盘有关的主要危险见第4章。
本标准适用于卡盘的设计者、制造者、供货方和进口方。
本标准还给出了制造者应为使用者提供的信息。
本标准规定了两个以上卡爪的机床用手动自定心卡盘几何精度检验和相应公差。
本标准适用于快速夹持不同尺寸工件的整体硬爪卡盘。
本标准仅规定了校正工件中心的卡盘旋转精度检验,不适用其他动态性能的检验,如平衡测试或夹紧力的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顶尖的型式和参数、精度检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车床,同时也适用于使用同类顶尖的其他机床。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途、机床用机械分度头(以下简称分度头)的分类与命名、精度检验、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分度头的制造与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手动自定心卡盘(以下简称卡盘)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盘丝式三爪卡盘,其他盘丝式卡盘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数控立式转塔刀架(以下简称刀架)的型式和连接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和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刀台方尺寸100 mm~400 mm的回转轴线垂直安装基面的电机驱动的刀架。其中连接尺寸适用新设计的刀架。其他刀台方尺寸的刀架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数控卧式转塔刀架(以下简称刀架)的型式和连接尺寸、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和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高50 mm~200 mm的回转轴线平行安装基面的电机驱动的刀架。其他刀架宜参照使用。其中连接尺寸适用新设计的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