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点、凸焊机的通用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不超过GB/T 156—2007中表1规定的电压供电或由机械设备驱动的各种类型固定式点、凸焊机(以下简称焊机)。
电阻焊机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与焊机可以组成为一体,也可以分开为单独设备,但不论采取哪种结构形式,都适用于本标准。
注: 本标准不包括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阻对焊机及闪光对焊机的通用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不超过GB/T 156—2007中表1规定的电压供电的各种类型固定式电阻对焊机及闪光对焊机(以下简称焊机)。
电阻焊机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与焊机可以组成为一体,也可以分开为单独设备,但不论采取哪种结构形式,都适用于本标准。
注: 本标准不包括电磁兼容性(EMC)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设备及其辅助装置在正常焊接条件下产生的电磁场对现场操作人员影响的评估。
本标准适用于焊接设备及其辅助装置。
本标准不涉及对焊接设备产品电磁兼容性的评定。
注1:本标准所涵盖的焊接设备主要包括电弧焊设备、电阻焊设备及其外围辅助设备,包括焊接电源、送丝装置、水冷箱、输出线缆、焊炬、引弧和稳弧器等。
注2:本标准不包含对所有已知焊接设备电磁环境的检测和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电弧焊和电阻焊设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所产生的辐射电磁场场强的检测条件和评估方法。所涉及的电磁辐射频率为1 MHz 以下。根据目前对电磁辐射检测的实际能力,检测的频率是从10 Hz(或可更低)至400 kHz(或可更高)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弧焊和电阻焊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声源A[计权]声功率级的简易法,即在规定的测点上测量声源的A[计权]声级,然后经过计算得出A[计权]声功率级。本方法尤其适用于现场测量,不必非将被测声源移入特殊声学环境内。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通用的电弧焊机(以下统称声源)所辐射的宽带、窄带、离散频率等稳态噪声。除重复率小于每秒5个的猝发声外,也适用于非稳态噪声源。对被测声源的体积不加限制,对于特大尺寸的声源应选取主要噪声源的那一部分进行测量。
对于其他类型的电焊设备的噪声测量,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本部分规定了:
a) 射频发射的标准和试验方法;
b) 谐波电流发射、电压波动和闪烁的标准和试验方法;
c) 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连续骚扰、瞬态骚扰、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和静电放电。
本部分适用于弧焊及类似工艺的设备,包括电源及辅助设备,如送丝装置、冷却系统、引弧和稳弧装置等。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场合的弧焊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电阻焊机的通用安全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不超过GB/T 156标准中表1规定的电压供电或由机械设备驱动的电阻焊机和类似工艺所用的焊机及电阻焊机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包括单独和多站使用的焊机。 控制器与电阻焊机可以组成为一体,也可以分开为单独设备,但不论采取哪种结构形式,都适用于本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带热切断装置的、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
这些弧焊电源主要由非专业人员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额定最大焊接电流不超过160 A的弧焊电源的结构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