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用圆锥螺纹和圆柱管螺纹的术语、符号、基本牙型和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气瓶的瓶口与瓶阀连接的圆锥螺纹、瓶帽与颈圈连接的圆柱管螺纹(以下简称圆柱螺纹)。
带安全装置气瓶的易熔塞与塞座连接的圆锥螺纹也可参照本标准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无缝气瓶(以下简称铝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检验规则及标志、涂敷、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 MPa,公称容积不大于50 L,使用温度-40 ℃~60 ℃,可重复充装永久气体或液化气体的铝瓶。
本标准规定了GB 24159设计制造的“焊接绝热气瓶”(又称低温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充装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二氧化碳和氧化亚氮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196 ℃,公称容积为10 L~450 L,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可重复充装的立式气瓶。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充装的基本原则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的,储存介质被GB/T 7778划为A类制冷剂(限低压液化气体),试验压力pT≤6.2 MPa(表压)、容积V≤25 L(当pT>3.5 MPa时,V≤5 L)的符合GB 17268标准的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以下简称钢瓶)。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型式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合格标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2L,使用环境温度-40℃~60℃,可重复充装呼吸气体的气瓶。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充装单一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单个气瓶上的警示标签的设计、内容及应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集装气瓶和集装架。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球形储罐(以下简称“球罐”)的型式与公称容积、球壳内直径、球罐基础中心圆直径、支柱底板底面至球壳赤道平面的距离、支柱根数、球壳分带数、各带球心角及各带分块数等基本参数。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冶金、城镇燃气等工业用储存气体和液体物料的以赤道正切柱式支撑的球罐。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用螺纹量规的结构型式、尺寸偏差、技术要求、标志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GB 8335《气瓶专用螺纹》中规定的圆锥螺纹及圆柱螺纹用的量规。
注: 本标准规定的数值是以标准的测量条件为准,即:温度为20 ℃,测量力为零。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常用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气瓶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和管理标准的技术用语。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锥螺纹丝锥的型式和尺寸、技术要求、性能试验、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符合GB 8335中圆锥内螺纹的丝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