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描述了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的通用方法,包括测试系统、测量仪表、测量方法、数据处理方法及测试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测试流体分别为液体-液体、蒸汽-液体、蒸汽-空气的液-液无相变、汽-液冷凝有相变、汽-液沸腾与蒸发有相变、汽-气冷凝有相变的性能测试。
本文件描述了空冷器(空冷式热交换器)噪声测定的测量参数、测试环境、测试仪器、测试方法与测定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管束水平或倾斜放置的干式、湿式和干湿混合式的引风式空冷器与鼓风式空冷器出厂或现场的噪声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导热管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交货准备。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等领域中使用的长度不大于300 mm、直径不大于10 mm的常温铜水微型导热管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其他尺寸的导热管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 MPa,且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式热交换器用搪瓷换热元件在集装前后的最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湿法浸涂、湿法流动涂搪、湿法喷涂、湿法静电喷涂、湿法电泳涂搪和干粉静电喷涂等各种涂搪工艺的搪瓷换热元件。
1.1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热交换器的通用要求,并规定了管壳式热交换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及其安装、使用的要求。
1.2本标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及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本标准的所有内容适用于管壳式热交换器。
1.3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
a)管壳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
b)其他结构型式热交换器的设计压力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
1.4本标准适用的设计温度:
a)钢材不得超过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范围;
b)其他金属材料按相应引用标准中列入材料的允许使用温度确定。
1.5本标准中管壳式热交换器适用的公称直径不大于4 000 mm,设计压力( MPa)与公称直径( mm)的乘积不大于2.7×104。
1.6超出1.5条范围的管壳式热交换器,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建造。
1.7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热交换器:
a)直接火焰加热的热交换器;
b)烟道式余(废)热锅炉;
c)核能装置中存在中子辐射损伤失效风险的热交换器;
d)非金属制热交换器;
e)制冷空调行业中另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热交换器。
1.8热交换器界定范围:
a)热交换器与外部管道连接:
1)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
2)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
3)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4)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b)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
c)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d)直接连接在热交换器上的非受压元件如支座、垫板等;
e)安装在热交换器上的超压泄放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板式热交换器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贮存及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供热、空调及生活热水等热交换系统中所使用的板式热交换器机组。其他系统的板式热交换器机组可参照使用。
GB/T 28712的本部分规定了立式热虹吸式重沸器(以下简称“重沸器”)的型式、公称直径、公称压力、换热管规格、计算换热面积以及支持板间距等基本参数。
本部分适用于石油、化学工业用碳素钢、低合金钢、不锈耐酸钢、铝、铜和钛制重沸器,也适用于其他工业部门用相似的重沸器。
GB/T 28712的本部分规定了不可拆和可拆螺旋板式热交换器的型式、公称压力、公称直径、计算换热面积等基本参数。
本部分适用于公称压力不大于2.5 MPa、公称直径不大于2 000 mm、公称换热面积不大于200 m2的不可拆螺旋板式热交换器。
本部分适用于公称压力不大于1.0 MPa、公称直径不大于1 200 mm、公称换热面积不大于90 m2的可拆螺旋板式热交换器。
GB/T 28712的本部分规定了鼓风式、引风式空冷式热交换器(以下简称“空冷器”)的型式与管束、构架、风机、百叶窗等部件的公称尺寸和基本参数。
本部分适用于石油及化工行业用空冷器,也适用于其他工业部门相类似的空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