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安装在ISO 5053-1定义的下述工业车辆上的制动系统的性能、试验方法、操纵装置、操纵力和零件强度:
——各种起重量/载重量的机动工业车辆;
——挂钩牵引力不大于66 750 N的牵引车和推顶车(以下简称“工业牵引车”);
——货物载运车;
——搬运货运集装箱的工业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电源断电和其他任何辅助电源断电的情况,也不适用于紧急情况(例如开启紧急开关或控制系统关闭)的制动。
本文件仅适用于新制造的车辆。
本文件规定了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制造,包括内燃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电动集装箱空箱堆高机以及增程式混合动力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其他型式的集装箱空箱堆高机的制造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验证ISO 5053-1所定义的牵引车、货物及人员载运车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验证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大于1 200 mm的拣选车(如ISO 5053-1所定义)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正常作业条件下装有货叉、平台和/或整体式属具的同类型车辆。
本文件不适用于装有能侧移或旋转而偏离车辆纵向中心面的载荷搬运装置的车辆。
本文件与ISO 22915-1规定了验证装有货叉、带或不带载荷搬运属具的越野型回转伸缩臂式叉车(以下简称“车辆”)稳定性的试验方法。本文件不适用于配备以下装置的车辆:——集成式与非集成式人员工作平台;——履带;——用于轨道上作业的装置。
本文件规定了纸箱(盒)成型充填插合封口包装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组成、基本参数、工作条件、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牌、包装、运输与贮存,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纸箱(盒)成型充填插合封口包装机(以下简称“包装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规定了步行式托盘搬运车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3 000 kg,货叉上表面最大离地高度不大于300 mm的步行式托盘搬运车。
本文件规定了步行式升降平台搬运车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随行文件、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 000 kg,最大起升高度不大于1 700 mm的人力或电动(蓄电池为动力)起升的步行式升降平台搬运车。
本文件规定了越野型回转伸缩臂式叉车(以下简称“叉车”)的一般安全要求。此类叉车由下部底盘和上部回转结构组成,且上部回转结构装有伸缩臂式起升装置(铰接臂),其上通常配有取物装置(如货叉架和货叉)。货叉和其他整体式属具被认为是叉车的一部分。
除了本文件的相关条款之外,本文件的其他部分也适用于这些属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内容:
a) 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非回转),参见ISO 10896-1;
b) 工业伸缩臂式叉车,参见ISO 3691-2;
c) 流动式起重机;
d) 设计主要用于土方作业的机械(如装载机),即使它们的铲斗换成了货叉(参见ISO 20474);
e) 设计成主要由可变长度起升悬吊构件承载(如链条、钢丝绳),且载荷可沿各个方向自由摆动的车辆;
注: 对于载荷可在各个方向自由摆动的车辆,关于车辆起升装置和属具、载人/工作平台的附加要求,由ISO/TC 110/SC 4制定中。
f) 设计主要用于搬运集装箱的车辆。
本文件涉及的重大危险已在附录A中列出。本文件不涉及下列情况可能发生的危险:
——在制造过程中;
——搬运能自由摆动的悬吊载荷时;
——起升人员时;
——在公路上使用时;
——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时;
——蓄电池、液化石油气(LPG)或混合动力作为主要动力源时。
本文件规定了GB/T 35205.1和 GB/T 35205.2所涵盖叉车的倾斜式司机室的安全要求和验证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当完全倾斜时,司机座椅标定点(SIP)的高度提升不超过400 mm的倾斜式司机室,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