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印染废水膜法集成装备(以下简称“集成装备”)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印染废水经物化和生化处理后进行中水回用和盐水回用的膜法集成装备的生产、科研、检验和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垃圾收集装置设置的总体要求、设计要求、布设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居民区、办公区、餐饮区、经营区以及其他区域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装置的设置和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城市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收集装置的设置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湿式电除尘器的主要性能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及报告编写。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电厂湿式电除尘器的性能测试,工业锅炉、钢铁行业、化工行业等湿式电除尘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的产品类型、组成和标记,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及安装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冶金、建材行业电除尘器,其他行业电除尘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与计算方法、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0 m3/d)运行效果评价。
本标准描述了低温双循环余热回收利用装置性能测试方法,包括术语和定义、符号、测试规定、测试准备、测试、测试数据整理和测试报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低温双循环余热回收利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性能测试,其他同类装置的性能测试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或苦咸水淡化用膜蒸馏装置的型号、要求、检查与试验、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或苦咸水淡化用膜蒸馏装置,其他应用领域或其他类型的膜蒸馏装置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燃油、燃气、垃圾和生物质燃烧等产生的烟气中氮氧化物净化所采用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催化剂的术语和定义、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测试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采用的蜂窝式、平板式、三叶草形催化剂(含新催化剂、使用过的催化剂和再生催化剂)的检测,波纹式、颗粒状催化剂等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高效能旋转曝气机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水体复氧时所使用的由电动机驱动的立轴式、卧轴式和自吸叶轮式旋转曝气机。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评价相关的术语和定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分类及运营设施范围,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评价技术要求、指标测试要求、指标计算方法、统计和评价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的自我评价及第三方机构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的服务进行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