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锅壳锅炉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和结构要求,并给出了铸铁锅炉(附录A)、矩形集箱(附录B)和水管管板(附录C)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承受内压圆筒形元件、承受外压圆筒形元件、封头、管板、拉撑件、下脚圈,以及开孔和补强的设计计算。
GB/T 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锅壳锅炉的制造、检验及试验、出厂资料及铭牌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 16508.1范围界定的锅壳锅炉。
GB/T 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锅壳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的设置、选用等要求,包括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水位测量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放水装置及安全保护装置。
本部分适用于GB/T 16508.1范围界定的锅壳锅炉。
GB/T 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锅壳锅炉燃烧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 16508.1范围界定的锅壳锅炉燃烧系统,包括:
a) 液体、气体燃料锅炉的燃料进口管线、送风系统、排烟系统、燃烧设备以及所有相关的控制、监测设备;
b) 固体燃料层燃锅炉的送风系统、排烟系统、燃烧设备、除灰(渣)装置以及所有相关的控制、监测设备。
GB/T 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锅壳锅炉的安装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 16508.1范围界定的锅壳锅炉。
GB/T 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锅壳锅炉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运行前的准备、启动、运行与调节、停炉、故障处理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GB/T 16508.1范围界定的锅壳锅炉。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蒸汽参数的系列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燃用化石燃料、生物质燃料的锅炉和焚烧垃圾的锅炉以及直燃式余热锅炉,非直燃式余热锅炉,当需要时,其蒸汽参数可参考本标准。
注: 本标准中的锅炉指与发电用凝汽式汽轮机或热电联产用汽轮机配套的电站锅炉。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堵阀的术语和定义、订货要求、结构型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保管、运输、交付文件和使用维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参数范围的电站锅炉的主蒸汽和再热器系统水压试验用堵阀。
a) 公称压力PN4.0 MPa~63.0 MPa,最高工作温度不大于450 ℃;
b) 工作压力P4.0 MPa~32.0 MPa,最高工作温度不大于620 ℃;
c) 公称尺寸DN 175~DN 1 200。
本标准规定了烟道式余热锅炉热工试验方法,作为烟道式余热锅炉性能验收和产品定型试验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工质的烟道式余热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管壳式余热锅炉。
本标准规定了烟道式余热锅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测试方法、油漆、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安装及使用、验收及质量责任等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工质的各类烟道式余热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管壳式余热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