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分度值为0.5 μm、1 μm、2 μm、5 μm的浮标式气动测量仪和分度值或分辨力为0.2 μm、0.5 μm、1 μm的电子柱式气动测量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频率范围1 Hz~80 Hz内的环境振动分析仪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离子选择电极法测定 K+、Na+、Cl-、Li+、iCa2+浓度的医用电解质分析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基桩动态测量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采样流量在100 L/min以内,用过滤称重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浓度的烟尘采样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及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光电积分式蓝光白度计(以下简称白度计或仪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光谱光度式白度计的检定可参考本规程。本规程不适用于荧光白度计或白度计的荧光测量结果的检定。
本规程适用于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包括二氧化硫气体检测报警仪、二氧化硫气体分析仪。
本规程不适用于测量浓度低于1 μmol/mol的二氧化硫气体分析仪以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用二氧化硫气体分析仪。
本规程适用于能够产生半正弦波、后峰锯齿波和梯形波的冲击、碰撞试验台/试验机(以下简称试验台)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适用于200 Hz~5 kHz频率范围内使用的标准水听器(采用复数移动权值平均法)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检定系统表适用于电阻标称值为10-4 Ω~1014 Ω的直流电阻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
本检定系统表规定了国家基准的用途,基准包括的全套基本计量器具,基准的基本计量学参数以及将电阻量值由国家基准通过计量标准器具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的传递程序,并指明其不确定度和基本检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