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等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实现用电安全的基本要求、在特殊场所和环境条件下用电安全的一般原则及对人员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1 000 V及以下、直流1 500 V及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工业设计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测评方法、评价指标、统计方法与分级。本标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设计评价。注: 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在公众环境下使用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在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简称RCD)及其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400 V的交流供用电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相与相之间或相与N线之间发生的电击事故、电气设备损坏或电气火灾事故的保护作用。
GB/T 13870的本部分是一个技术报告,它概述了雷电对人和家畜效应的基本参数及其可变性。本部分指出了雷电对生物体可能发生的直接的和间接的相互作用。同时也描述了雷电流通过生物体所导致的效应。本部分的目的是表明雷击对人和家畜的效应与来自于电气系统电击的效应的差异。
本标准基于ISO/IEC导则51,提出了风险评估总体原则,旨在实现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与低压电气设备相关的设计、使用、事故、事件和伤害中所获取的知识和经验,按照第6章规定,评估设备生命周期各阶段的风险,并实施风险降低措施。技术委员会应恰当采用本标准。本标准给出了ISO/IEC导则51、GB/T 20002.1-2008和GB/T 20002.2-2008的附加指导信息,以实施风险评估。本标准规定了识别危险、预估和评价风险(包括风险比较)和必要风险降低的程序。本标准涉及的风险包括对人员、财产和牲畜的潜在伤害。技术委员会不必采用本标准的结构。本标准旨在为技术委员会在制定低压电气设备安全决策,及形成已实施风险评估的各种证明文件时提供指导。当制造商可以预见预期使用情况时,能够对非单独使用的零部件进行评估。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压1 000 V及以下,直流电压1 500 V及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对于内部生成的不可触及的,电压高于交流1 000 V、直流1 500 V的低压电气设备也属于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产品标准要求设备说明书应包含有关设备安全使用的必要信息。本标准不涉及配电电气、或电气系统、或机械中使用的零部件,这些零部件的风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在电气系统或装置中的使用和装配情况。〓〓注: 产品使用者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取决于各国的法律要求,特别是职业健康和安全体系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安全认证。当产品标准技术内容不能覆盖领域内所有设备的潜在风险时,应在产品标准中增加与风险评估有关的安全条款。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 kV,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本标准的目的如下:a)〓规定电气设备下述内容的外壳防护等级:1)〓对人体触及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2)〓对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设备的防护;3)〓对水进入外壳内对设备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b)防护等级的标识。c)各防护等级标识的要求。d)按本标准的要求对外壳作验证试验。各类产品引用外壳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种外壳,留待产品标准决定,对具体的防护等级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可在有关产品标准中作具体规定的细则参见附录B。 对特殊型式的设备,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证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仅考虑在各方面都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材料和工艺应保证达到所需要的防护等级。 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型式设备的空外壳。 有关机械损坏、锈蚀、腐蚀性溶剂(如切削液)、霉菌、虫害、太阳辐射、结冰、潮湿(如凝露引起的)、爆炸性气体等外部影响或环境条件对外壳和壳内设备破坏的防护措施以及防止与外壳外部危险运动部件(如风扇)的接触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不与外壳连接的隔板以及专门为人身安全设置的阻挡物,不看作外壳的一部分,本标准不予研究。
本标准规定了与电气设备安全相关的人体工程因素,但不涉及这些因素的发生频率及产生的后果。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电气设备设计者和使用者,如何从人体工程因素考虑电气设备的安全。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电工产品使用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时应说明的与电气安全信息有关的内容要求,包括安装使用环境条件、预期条件下的安全性、应用限制、人机因素、按规定用途使用、产品外围设备与控制系统、产品结构设计、使用和操作、维护和维修、回收、安全警告等。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说明书中有关电气安全信息内容的编写。
本标准规定了制定低压电气设备和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标准时从风险评估角度考虑应包括的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包括环境条件、额定值、电气安全、机械安全、保护接地、运行安全、电磁兼容、功能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编写产品标准时如何系统地考虑风险因素对产品的综合影响,使产品标准中所包含的安全方面的要求更加系统和完善。
本标准所指产品的电压范围为额定电压交流1 000 V及以下、直流1 500 V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