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交流1 000 V及以下、直流1 500 V及以下充电电气系统与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额定值、电气安全、机械安全、充电接口和连接、接地装置、运行安全、电磁兼容、安全信息等。本标准适用于充电电气系统与设备(以下简称系统与设备)。注: 本标准为电气安全基础通用导则,相关要求若与产品标准要求不一致时,应当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GB/T 13870的本部分阐述了频率在100 Hz以上的正弦交流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本部分还给出了具有直流分量、具有相位控制和具有多周波控制的交流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但这些结论仅适用于频率在15 Hz~100 Hz之间的交流电流。
GB/T 21714的本部分提供了建筑物(包括其设施、内部物体以及人员)雷电防护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以下情况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铁路系统;
——车辆、船舶、飞行器、离岸设施;
——地下高压管道;
——设置在建筑物外的管道、供电线路和通信线路。
注:通常这些系统由各专业权威部门制定的专业规范管辖。
GB/T 21714的本部分适用于建筑物的雷击风险评估。
本部分给出计算风险的流程。一旦选定了风险容许上限值,就能通过该流程选择合适的防护措施,以把风险减小到容许限值之下。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的电气安全标志、设计要求及应用原则,以便预防事故、传递危险信息以及紧急疏散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及可能引起与电气安全相关问题的所有地域和地段。本标准不适用于允许有不同规则的领域,如铁路、公路、河流、海运以及空中交通的导向信号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