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84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配电网或工业装置中,固定安装的额定电压35 kV(Um=40.5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的材料、结构、尺寸和试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35 kV(Um=40.5 kV)铝合金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在决定电缆应用时,建议考虑径向进水的可能风险。本部分包括了所谓纵向阻水结构电缆及其试验。
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安装和运行条件的电缆,例如用于架空电缆、采矿工业、核电厂(安全壳内及其附近),以及用于水下或船舶的电缆。
GB/T 31489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500 kV及以下直流输电用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系统(包括直流陆地电缆、直流海底电缆及其附件)的试验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陆地和海底的500 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直流电力电缆,也适用于陆地电缆的接头和终端等陆地电缆附件,以及海底电缆的工厂接头(软接头)、修理接头、海底直流电缆与陆地直流电缆间过渡接头和终端等海底电缆附件。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工业装置、设备及产品用电缆、绝缘线芯/导体的标记规则和方法,标记是为了给出技术文件和实际设备之间的明确对应关系及其他目的。规定并描述了以下方法:
a)〓带颜色的电缆及带标志的绝缘线芯的使用;
b)〓附加标识标记;
c)〓附加连接标记;
d)〓附加信号标记。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装置、设备及产品用电缆、绝缘线芯/导体的标记。
本标准不包括标记的物理设计、使用材料、电缆生产厂商关于电缆和导体外包装的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光纤复合低压电缆产品的代号、规格、型号和标记、材料、技术要求、标志、交货长度、试验、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0.6/1 kV及以下的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GB/T 5013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300/300 V、要求特别柔软场合(如电熨斗)使用的橡皮绝缘和纺织物编织层的特软电线的技术要求。
每种电线均应符合GB/T 5013.1—2008规定的要求和本部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1.2/4.4 mm同轴综合通信电缆的型号、规格、电性能、交货长度、验收规则、试验方法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1.2/4.4 mm同轴综合通信电缆的制造、验收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的电缆适用于22 MHz及以下模拟干线通信系统或34 Mbit/s及以下数字通信系统,高频四线组和高频对绞组用于156 kHz及以下模拟通信系统,低频四线组和低频对绞组用于音频通信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设备中涡轮机和塔筒连接处或其类似场合用1.8/3 kV 及以下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的产品代号、标志、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 U0/U 为 1.8/3 kV 及以下风力发电系统或类似系统用耐扭曲软电缆。
本标准规定了2.6/9.5 mm同轴综合通信电缆的型号、规格、电性能、交货长度、验收规则、试验方法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2.6/9.5 mm同轴综合通信电缆的制造、验收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的电缆适用于24 MHz及以下模拟干线通信系统或高速数据、图像传真、电视等数字或模拟宽带信息传输通信系统。高频四线组和高频对绞组用于123 kHz及以下模拟通信系统。低频四线组用于音频通信系统。
GB/T 13849的本部分规定了铜芯聚烯烃绝缘挡潮层聚烯烃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的结构、机械物理性能及电气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部分适用于铜芯聚烯烃绝缘挡潮层聚烯烃护套市内通信电缆的制造、验收及使用。
本部分规定的电缆可用于传输音频信号和综合业务数字网的2B+D速率及以下的数字信号,也可用于传输2 048 kbit/s的数字信号或150 kHz以下的模拟信号。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用于传输2 048 kbit/s以上的数字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