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替换:
本部分规定了开关要需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操作。操动件或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还可能包含操动件或传感器与开关之间的信号传输,例如,电气的、光的、声的或温度的信号传输。
兼有受制于开关要求的附加控制功能的开关属于本部分范围。
本部分也包括间接驱动的开关,此时操动件或传感器的操作是由遥控器、器具或设备的一部分(例如门)来达到。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电流不大于16 A、供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器具、设备使用的、由手、脚或其他人体动作所驱动的软线开关(机械的或电子的,以下简称开关)。
注1:电子开关可与提供完全断开或微断开的机械开关组合在一起。
注2:电源电路中不带机械开关的电子开关只提供电子断开。因此,负载侧的电路总是被视为带电的。
注3:对在热带气候环境中使用的开关,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注4:注意器具标准可能含有对开关的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
注5:本部分中“器具”一词指“器具或设备”。
1.2 替换:
本部分适用于与软线连接的开关。
注:本部分中“电缆”一词均指“电缆或软线”。
1.3 GB 15092.1—2010的本条适用。
1.4 GB 15092.1—2010的本条不适用。
1.1 本部分规定了转换选择器要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操作。操动件或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还可能包含操动件或传感器与开关之间的信号传输,例如,电气的、光的、声的或温度的信号传输。
兼有受制于开关要求的附加控制功能的转换选择器属于本部分范围。
本部分也包括间接驱动的转换选择器,此时操动件或传感器的操作是由遥控器、器具或设备的一部分(例如门)来达到。
本部分适用于由手、脚或其他人体动作所驱动的,供家用及类似用途的器具、设备上使用的机械或电子转换选择器。转换选择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额定电流不大于63 A。
注1:电子转换选择器可与提供完全断开或微断开的机械转换选择器组合在一起。
注2:电源电路中不带机械开关的电子转换选择器只提供电子断开,因此,负载侧的电路总是被视为带电的。
注3:对在热带气候环境中使用的转换选择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注4:注意器具标准可能含有对转换选择器的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
注5:本部分中“器具”一词指“器具或设备”。
1.2 本部分适用于附装于器具内、上或与之一体的转换选择器。
1.3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元件的转换选择器。
GB 9816的本部分规定了热熔断体的分类、标志、机械要求、电气要求、温度试验、防锈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一般户内环境下使用的电器、电子设备及类似的组件中,用以防止它们在故障情况下出现超温的热熔断体。
GB 7251的本部分规定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以下简称成套设备)(见3.1.1)的定义、使用条件、结构要求、技术特性和验证要求。
本部分不能单独用来规定一种成套设备或用于确定一致性。成套设备应遵循GB 7251系列相关部分;从第2部分起。
本部分仅适用于符合下述相关的成套设备标准要求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成套设备;
——带外壳或不带外壳的固定式或移动式成套设备;
——[ZK(]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的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ZK)]
——[ZK(]那些为特殊使用条件而设计的成套设备,如船舶、机车车辆使用的成套设备,只要它们符合其他有关的特定要求;[ZK)]
[HT5”H][STFZ][WTHZ]注1:[WTBZ][STBZ][HTSS] GB/T 7061包含了对船用成套设备的补充要求。[HT]
——为机器的电气设备而设计的成套设备,假定符合其他相关特定要求。
[HT5”H][STFZ][WTHZ]注2:[WTBZ][STBZ][HTSS] GB 5226系列标准包含了构成机器组成部分的成套设备的补充要求。[HT]
本部分适用于那些一次性设计、制造和验证或完全标准化批量制造的成套设备。
进行生产和/或组装的可以不是初始制造商(见3.10.1)。
本部分不适用于符合各自相关产品标准的单独的器件及整装的元件,诸如电机起动器、刀熔开关、电子设备等。
GB 7251的本部分规定了成套电力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PSC成套设备)的特定要求如下:
——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成套设备;
——带外壳或不带外壳的固定式或移动式成套设备;
——打算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的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ZK(#〗那些为特殊使用条件而设计的成套设备,如船舶、机车车辆使用的成套设备,只要它们符合有关的特定要求;
——为机器的电气设备而设计的成套设备,IEC 60204系列标准包含了构成机器组成部分的成套设备的补充要求。〖ZK)〗
本部分适用于那些一次性设计、制造和验证或完全标准化批量制造的成套设备。
进行生产和/或组装的可以不是初始制造商(见3.10.1)。
本部分不适用于符合各自相关产品标准的单独的器件及整装的元件,诸如电动机起动器、刀熔开关、电子设备等。本部分不适用于GB 7251的其他部分的特定类型成套设备。本部分应用的成套设备不会被其他部分标准所覆盖。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型风力发电导电轨系统(以下简称风电母线槽)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铭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风电母线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