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的本部分规定了避免由设备、产品和工艺过程而引起静电点燃和电击危险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静电危害的评定,或用于制定电气或非电气设备标准或专用产品标准。
本部分提供的标准试验方法,用于控制静电,如表面电阻、对地泄漏电阻、粉末电阻率、液体导电率、电容,以及评价触发放电的引燃性。本部分与GB/T 3836系列标准一起使用。
注: 本部分不取代具体产品标准和工业应用标准。
本部分提供的现有最新技术可能与其他标准的要求稍有偏差,尤其是在试验气候条件方面。当本部分的要求与GB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为了避免以前获证设备可能需要重新试验,则GB 3836.1的要求仅适用于GB 3836.1规定的设备。对于其他情况,本部分的要求适用。
GB/T 384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气加气站用液化石油气(LPG)加气机的要求、型式试验、例行试验、文件和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压力2 500 kPa、管道最大为DN 40、容器容积小于2 L的LPG汽车加气站用加气机。本部分也适用于多燃料加气机LPG部件。
本部分不适用于自带一体泵的加气机。
注: 民用液化气钢瓶的充装可参考本部分。
GB/T 38429的本部分规定了燃气加气站用与液化石油气(LPG)有关的防爆部件和安装的要求、标志、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固定式LPG加气站及多种燃料加气站车用LPG设备及部件的安装。本部分不包括对现场及场外安全距离的要求。
GB/T 22380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加油站、以不大于200 L/min的流量给车辆、船只、轻型飞机或移动式罐体容器添加液体燃料的燃油加油机(以下简称“加油机”)用安全拉断阀的防爆措施、结构、物理性能、功能要求、试验和使用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加油站、以不大于200 L/min的流量给车辆、船只、轻型飞机或移动式罐体容器添加液体燃料的燃油加油机用安全拉断阀。
本部分适用于在环境温度-20 ℃~+40 ℃下使用的安全拉断阀。
GB/T 22380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加油站、以不大于200 L/min的流量给车辆、船只、轻型飞机或移动式罐体容器添加液体燃料的燃油加油机(以下简称“加油机”)用的剪切阀的防爆措施、结构、物理性能、使用要求、试验和使用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加油站、以不大于200 L/min的流量给车辆、船只、轻型飞机或移动式罐体容器添加液体燃料的燃油加油机用剪切阀。
本部分适用于在环境温度-20 ℃~+40 ℃下使用的剪切阀。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包括负载装卸装置(以下简称为车辆)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以及这些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的检验等防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的防爆结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用车辆和炸药粉尘环境用车辆。
本部分规定了存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及可能出现可燃性粉尘层的场所识别和场所分类,以便对出现在这些场所的点燃源进行适当的评定。在本部分中,对爆炸性粉尘环境和可燃性粉尘层区别对待。第4章描述了爆炸性粉尘云的场所分类,而粉尘层则作为可能的释放源之一。第7章对粉尘层的点燃危险进行了描述。本部分采取以工厂清理防止粉尘层积聚为基础的有效现场清理。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现场清理,场所分类将包括粉尘层可能形成的爆炸性粉尘云。对可燃性纤维或可燃性飞絮可能引起危险的场所,也可遵循本部分的原则。本部分适用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由于爆炸性粉尘环境或可燃性粉尘层的存在而可能引起危险的场所。本部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场所;--异态混合物存在产生危险的场所;--不需大气中的氧燃烧的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超出本部分涉及的异常灾难性事故(见注1);--随粉尘喷出的可燃性气体或有毒气体引起的危险。本部分未考虑继火灾或爆炸之后的损害而产生的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回收系统危险场所划分、通用技术措施、试验、标志和符号等方面的防爆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用油气回收系统,适应的燃油气体或蒸气级别为ⅡA类,温度组别为T1、T2或T3组。注: 本标准不包括对计量方式的要求,也不考核油气回收的效果。油气回收效果应达到的要求见GB 20950,GB 20951,GB 20952。
《燃油加油站防爆安全技术》的本部分规定了安装在加油站的燃油加油机(以下简称“加油机”)的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以及试验和使用信息方面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加油站的加油机,以不大于200 L/min的流量给车辆、船只、轻型飞机或给移动式罐体容器添加液体燃油,且用于在-20 ℃~+40 ℃环境下使用或贮藏液体燃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