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界定了交流可控自恢复消能装置(以下简称消能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消能装置的运行条件,性能,关键部件,试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100 kV及以上直流输电系统交流侧用消能装置。
本文件界定了直流可控自恢复消能装置(以下简称消能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消能装置的运行条件,性能,关键部件,试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装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100 kV及以上高压直流换流站直流侧用消能装置。
本文件规定了额定交流电压最高为1 000 V,或额定直流电压最高为1 500 V的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产品安全要求。在此限值之上的设备由GB/T 16935.1确定其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耐受试验电压。
本文件规定了基本的安全要求,将因着火、电击产生的危险或对用户和财产的损害降至最小。本文件仅规定产品的安全要求,不涉及设备的功能特性。
本文件涵盖了设备在机柜、机架和面板中安装和使用的所有方式。本文件适用于与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一起使用和试验的辅助器件,例如分流器、串联电阻、互感器、辅助控制面板、显示器等。
与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联合使用的辅助设备,例如网络交换机,可能需要符合附加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不对单一设备、电路和元器件的实现进行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至少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设备的安全设计:
——户内使用;
——海拔高度不超过2 000 m(与GB/T 14598.2一致);
——额定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与GB/T 14598.2一致);
——最大外部相对湿度(与GB/T 14598.2一致);
——辅助激励电压运行范围(与GB/T 14598.2一致);
——适用的电源过电压类别;
——适用的预期环境污染等级(大多数情况下为2级污染)。
本文件规定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以及由控制设备、监视设备和过程接口设备等组合而成的分布式继电保护的通用规则和要求,以使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协调一致。本文件涵盖了目前使用的主要技术,其他新兴技术可能存在特定的电磁兼容问题和安全问题,但适用本文件规定的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本系列标准中的其他标准如有特殊规定则优先遵从这些特殊规定。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典型应用场景包括发电厂、变电站和工厂等需要保护电气设备的场所。
对于特殊使用环境(如航海、铁路、航空航天、易爆环境、计算机中心等),可在本文件基础上,另行制定特殊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磁兼容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系统保护所用的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包括与这些装置一起使用的控制、监视、通信和过程接口设备。
对于不含有电子电路的装置,例如机电式继电器,不要求做本文件规定的试验。
本文件的各项要求适用于制造厂提供的具有代表性的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所规定的所有试验仅为型式试验。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及其相关二次回路的检验总体要求、检验分类和要求、检验前准备、检验项目和要求,描述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检验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发电企业或部门、电网企业或部门及用户的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或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简称“稳控系统(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维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