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气传动系统((PDS)的2型规范[通用工业协议运动((CIP Motion)]。2型规范能映射到不同的通信网络技术。
本文件说明的功能并不确保功能安全。根据其他相关标准规定,功能安全需要采取附加措施。
本文件规定了试验用变频电源(TPS)的指标、额定值、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通用技术要求,并规定在旋转电机和电力变压器测试,以及电网模拟应用场景下的特定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输入电压为交流35 kV及以下,额定输入频率为50 Hz或60 Hz,输出电压不大于35 kV,输出频率不大于500 Hz,输出额定功率不低于10 kW的试验用变频电源(TPS)。开关电器、变频器等类似产品中的试验用变频电源(TPS)可参照使用本文件。
本文件确立了IEC 61800-7-202中规定的2型规范(CIP Motion TM)对应不同网络技术的映射关系。
——DeviceNet TM(CP 2/3),见第5章;
——ControlNet TM(CP 2/1),见第6章;
——EtherNet/IP TM(CP 2/2),见第7章。
本文件说明的功能并不确保功能安全。根据相关标准、协定和法律,功能安全需要采取附加措施。
GB/T 12668的本部分针对所有运用扩展产品法(EPA)的扩展产品,规定了能效标准的一般方法。
电机系统的传动设备(称为扩展产品)的委员会可通过所连接的电机系统(例如电气传动系统)的相对损耗计算整个应用的系统能效。
系统能效是根据速度/负载曲线、工作制以及对应的力矩-速度工作点上相对损耗这些特定模型进行计算的。
本部分规定了扩展产品及其部件的损耗计算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由电机起动器或变流器[电气传动系统(PDS)]控制的电机系统。
本部分没有明确提出有关环境影响声明的要求。
GB/T 12668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设备成套传动模块(CDM)、电气传动系统(PDS)和电机起动器及所有被传动设备的能效指标。
本部分规定了成套传动模块(CDM)、电气传动系统(PDS)和电机系统的损耗确定方法。
本部分定义了电机系统的IE/IES等级和它们的限值,并提供了相应的测试步骤,以用于电机系统整体损耗的分级。
此外,本部分提出了一种传动系统最佳的能效解决方案的实现方法。该方法依赖于电机传动系统的架构、速度/负载的关系曲线和被传动设备随时间的工作点。
GB/T 12668.901—2021定义了扩展产品法和半解析模型。
本部分的结构如下:
——给出标准化的参考电气传动系统(RPDS)和标准化的参考成套传动模块(RCDM)的损耗,建立数学模型计算其损耗,并划分等级;
——定义参考电机(RM)和参考成套传动模块(RCDM),并用于在电机系统某一个组成部分未知时,测定整个电机系统的IE等级;
——给出确定实际电气传动系统(PDS)和实际成套传动模块(CDM)损耗的要求,并与参考电气传动系统(RPDS)和参考成套传动模块(RCDM)比较;
——给出型式试验和用户文档的要求;
——附录举例解释了整个系统的一些损耗;
——附录给出关于系统和传动拓扑的信息。
对于低压(100 V~1 000 V)三相电机的单轴交流/交流电气传动系统,本部分给出了参考成套传动模块(RCDM)、参考电机(RM)、参考电气传动系统(RPDS)的损耗和IE/IES等级的特定数值。当电机和齿轮箱可分开时,齿轮电机被视为标准电机。
所有提供的参考数据均来自带感应电机的电气传动系统(PDS)。它可用于所有带其他类型电机的电气传动系统(PDS)。
本部分在下列设备上的应用在技术上应是可行的,但不是强制性的:
——交流额定电压高于1 000 V的高电压成套传
GB/T 12668的本部分确立了电气传动系统(PDS)的应用规范,并使用通用接口模型说明其与现有通信系统的映射关系。
本部分指定的功能并不是为了确保功能安全而需要根据相关的标准、协议和法律采取额外的措施。
GB/T 12668的本部分确立了1型规范对应不同网络技术的映射关系。
本部分说明的功能并不确保功能安全。根据相关标准、协定和法律,功能安全需要采取附加措施:
——见第5章;
——见第6章;
——见第7章;
——见第8章;
——见第9章。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控制设备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及设计、制造和试验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 500 V的电气控制设备(以下简称电控设备或设备)。本标准适用于装有电子器件或不装电子器件电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