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转盘式草坪割草机及其外围设备的设计、结构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其电池额定电压不大于75 Vd.c.
除噪声外,本文件未考虑电磁兼容和环境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内燃机、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驱动的机器及相关充电系统有关的额外风险。
本文件规定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草坪割草机及其外围设备按用途使用及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所产生的所有显著危险。
本文件中,机器一词特指智能草坪割草机,不包括它的充电站。
本文件也对由电网电源供电的充电站和边界分隔器信号源的安全提出了要求。
附录KK规定了额外的智能草坪割草机电池操作和充电要求,包括锂离子电池的充电,取代IEC 60335-1:2020中的附录B。
本文件不适用于本文件正式生效前生产的机器。
注: 附录FF提供了一种试验规范以便于本文件的使用。
除下述条文外,GB/T 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手持式攻丝机和套丝机。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本文件适用于往复锯,例如曲线锯和刀锯。
除下述条文外,GB/T 3883.1-2014的这一章适用。增加:本文件适用于可移式台锯,其带有:--开齿的单锯片;或--锯切单沟或单槽的堆叠锯片;或--成型刀具。用于锯割木材和类似材料、塑料和除镁之外的有色金属且锯片直径在105 mm和315 mm之间,下文中简称为锯或工具。本文件不适用于锯割其他金属,如镁、钢和铁的台锯。本文件不适用于带自动进料装置的台锯。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的锯。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可以安装以下一种或两种附件的可移式台式砂轮机:
——直径不大于310 mm、厚度不超过55 mm的1型磨削砂轮(如图106);
——直径不大于310 mm,厚度不超过55 mm的钢丝刷轮;
——直径不大于310 mm的抛光轮;
且任意附件的线速度在10 m/s至50 m/s之间。
注: 抛光轮也称为打磨轮。
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 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 700 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可移式斜切锯:
安装有带齿锯片用来锯割木料及类似材料,如塑料、有色金属(镁除外),且锯片直径不超过360 mm。下文可简称为锯或工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用来锯割其他金属,如镁、钢或生铁等的斜切锯。本文件也不适用于带有自动进给装置的斜切锯。
注101: 锯割黑色金属的可移式锯由IEC 62841-3未来某个部分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片的锯。
注102: 使用砂轮的可移式工具由GB/T 3883.311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带有台锯功能和斜切功能
GB/T 15092的本部分规定了器具开关的标志与文件、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机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开动或控制家用或类似用途电气器具和其他设备的器具开关(以下简称开关),其额定电压不高于48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
这类开关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间接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操作。操动件或传感器与开关之间的信号传输可以是光的、声的、温度的、电气的或其他相关方式传输,也可以包括遥控装置。
本部分适用于提供附加控制功能的开关,这种附加控制功能受制于开关所提供的电子电路和装置,是有意的和/或正确的操作开关所需要的。
本部分适用于评估开关和开关功能所需要的电路。
GB/T 15092的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开关电器,并应与GB/T 15092.1—2020部分配合使用。
注: 特殊开关的附加要求可以参考GB/T 15092相关第2部分。
GB/T 15092的本部分规定了器具开关中电子开关的分类、标志与文件、防触电保护、结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开动或控制家用或类似用途电气器具和其他设备的器具开关中电子开关(以下简称开关),其额定电压不高于480 V,额定电流不大于63 A。
GB/T 15092.1—2020本章适用。
在GB/T 15092.1—2020本章末尾增加:
GB/T 15092的本部分适用于电子开关电器,并与GB/T 15092.1—2020配合使用。
注: 特殊开关的附加要求可参照GB/T 15092.2、GB/T 15092.3和GB/T 15092.4。
1.1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及类似器具、电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 V。
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二者兼有,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变压器、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