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超重负荷刚性电气导管电缆装置用导管配件和附件的一般要求、特殊布线系统的配件、铸造金属盒和导管体、铸造金属盒和导管体的特殊类型、标志、型式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GB/T 17193超重荷型刚性钢导管(EHDERS)的配件和附件,包括铸造金属盒和导管本体。
GB/T 38281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指示灯装置的结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预期提供可见的信号的独立的指示灯装置。该装置设计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类似固定式电气装置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功率不超过10 W的场合。
注1:本部分范围内的指示灯装置不作为光源用于照明使用[见GB 7000]。
本部分也适用于具有指示灯装置的安装盒,除了具有暗装式指示灯装置的暗装式安装盒[根据GB/T 17466]以外。
本部分不适用于安装在符合其自身标准的产品上的指示灯,它们要作为产品的部件进行试验。
符合本部分的指示灯装置适合在通常不超过35 ℃,偶尔会达到40 ℃的环境温度中使用。
在特殊条件的场所,如船上、车辆上和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场所,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注2: LED和灯不视为指示灯装置,仅作为元件。
GB/T 1746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的标志、防触电保护、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 和1 500 V d.c.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外壳或外壳部件(以下统称“安装盒”和“外壳”)。
符合本部分的安装盒和外壳适合在通常不超过40 ℃,但24 h内平均不超过35 ℃的环境温度下使用,其周围环境空气的下限温度为-5 ℃。
本部分适用范围是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7)和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9)中家用断路器及其类似设备(对应IEC/SC 23E)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本部分也可作为其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的参考文件。
成为电器附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并能为电器附件提供防外部影响(如机械冲击、固体或水进入等)的安装盒和外壳,适用于该电器附件相关标准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
——天花板灯线盒;
——照明支承配件;
——为GB/T 19215电缆槽管系统专门设计且不打算安装在这些系统之外的安装盒、外壳和外壳部件。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在高温腐蚀条件下的等温暴露氧化试验的设备、气体供应、试样、试验过程、质量变化的计算、质量变化的分析、试验后试样的评价和试验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环境温度至高温下的气体环境中的金属材料的热循环腐蚀试验(即循环氧化试验)方法(每个试样均进行一系列重复的、规则的、受控的温度循环)。进行适当调整后还可用于其他材料的测试。
本标准不适用于采用极短保持时间(几分钟或几秒)的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风扇和调速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由交流电动机驱动的台扇、壁扇、台地扇、落地扇、吊扇、顶扇、转页扇、柱式扇和装饰型吊扇及其调速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风扇。
GB/T 20041.1-2015的本章替换为:GB/T 20041的本部分规定了刚性导管系统的标志和文件、尺寸、结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热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刚性导管系统。
GB/T 17465.1-2009的本章替换为: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缝纫机耦合器的结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仅为交流电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额定电流不超过2.5 A的家用缝纫机耦合器。缝纫机耦合器可包括两个或以上的触头,这取决于控制元件或操作缝纫机需要的电路,并且,可带或不带接地触头。
GB/T 19215.1-2003的本章改为:《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安装用电缆槽管系统辅助端的标志、尺寸、结构、机械性能、防火焰蔓延、电气性能、外部影响等技术要求。本部分规定的辅助端预期用于容纳且必要时用于分隔导体、电缆或软线和/或其他电气设备。此辅助端如图101所示,可在任何方向上移动或固定安装。本部分不适用于导管、电缆托架或梯架,以及在本系统中的载流部件。